田东获得“广西园林城市”荣誉称号

07.01.2015  09:39
      近日,自治区住建厅印发《关于命名2014年广西园林城市的通报》通知,田东县榜上有名,标志着田东县荣膺“广西园林城市”荣誉称号。

      自2010年提出创建广西园林城市工作以来,该县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创园”工作,不断加大投入,扎实推进城市园林建设步伐,着力强化人居生态环境建设,掀起了全县园林绿化建设高潮, 形成“政府主导、部门负责、社会参与、全民动手”的工作格局。目前,田东县建成区绿地总面积达到365.82公顷,县城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30.4%,绿化覆盖率达34.6%,人均公园绿地7.89平方米,初步形成了“城在山中、水在城中、楼在林中、人在绿中”的城市绿化格局,城市园林建设21项指标达到并超过广西园林城市标准,于2014年7月通过广西园林城市工作考评组的考评验收。经公示及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2014年12月29日,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正式通报,确认田东县获得“广西园林城市”命名。(苏正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