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阳县检察院民事执行工作赢赞誉

13.11.2017  12:21

  广西检察网11月13日讯(通讯员黄安列  罗英锋)11月9日,百色市田东县年过七旬的韦老汉怀着激动之情来到田阳县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科,向办案检察官深深鞠躬,代表侄女送来“检察官执法为民,十年悬案一朝结”字样的锦旗,对该院表示真诚的感谢。“要不是检察院全心为民执法,我侄女的赔偿款真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追回,真的太感谢检察官了...”韦某含着热泪手捧上锦旗的时候由衷地说道。 

  今年7月下旬,韦老汉来到该院诉称:其侄女婿陆某交通肇事案已于2008年2月20日经该县法院民事判决生效,但因肇事责任人杲某仍未予以赔偿14万余元,无奈之下向该院申请执行监督。 

  该院办案人员在受理及办案过程中,始终树立为民执法的理念,综合考虑案件各种因素,以问题为导向,找出症结所在并研究制定解决问题的方法。在一审法院的刑庭和执行局有关法官支持配合下,该院民行检察官主动协助法官进行司法调解,经不厌其烦地与被执行人及其家属释法说理,最终达成协议。至此,长达十年的执行案终于执结。 

  据悉,近年来,该院立足法律监督职能,注重发挥民事行政案件执行监督的主动性,切实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促进社会公平和正义。 

  (作者单位:田阳县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