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爆电动车停放收费乱象 记者暗访疑存灰色产业链
朝阳商圈南宁五中门口电动车收费管理点管理人员持证上岗
电动车收费管理员并未穿规定衣服及持证上岗。
南宁新闻网讯(记者 黄登 蒋卫 彭春红 文/图)为规范管理人行道停车,南宁市城管部门不久前在人行道上划了许多停车位,供市民免费停车,停车不入位将会受到处罚。然而近日,多名网友向本网记者反映,当把摩托车、电动车和自行车停入一些车位时,不见有保管员来指挥,取车时却有人来收费,人行道停车位似乎成了某些人牟利的工具。11月12日,本网记者走访南宁市悦荟广场周边、朝阳商业广场周边、华中路、步行街等处20多个保管点,发现人行道各种停车乱象亟待治理。
乱象一:城市道路划线内停车 莫名被收费
近日,网友“心静如水”在其空间说说中吐槽了自己的一次停车奇葩遭遇。11月11日,去市中心逛街,把电动车停在人民西路边的停车划线内,本以为是免费停车,没想到去取车的时候,竟然有人从背后冒出来说停车要收费,但是看看这里又没有电动车停车收费标准的牌子,感觉很憋屈,这个收费员凭什么收费。虽然1块钱不是很多,但是总感觉被“黑”的感觉,心理很不爽。这种情况经常遇到,电动车收费乱象谁来管一管啊!
乱象二:停车保管被限时 超时收费翻倍
11月12日,网友“他们喊我许三刀”告诉记者,她在朝阳广场停放电动车时遭遇被限时停车的尴尬:在朝阳广场停电动车,“管理员”来说要两块钱,三点之后还得再加一块。我只不过随便问了一句“电动车停车不都是五毛钱吗?”就引来管理员泼妇式大骂“你不用管我收多少钱!不关你的事!没钱你别来我这里停!你去找找看哪里有五毛钱去哪里停去!走走走!!”能好好说话吗?乱收我钱就算了,还乱骂我。
乱象三:同一个划线停车点 有时候收费有时候不收费
11月12日下午,网友“笑笑”发微博表示自己遭遇了更加奇葩的停车收费。在新民七星路口超越健身门前的电动车停放处停放电驴却出现有时候有人来收费,和有时候没人收费的现象。“有没有人能告诉我南宁电动车停车要不要收费啊?上个星期去停车的时候,有人来收我的钱,也不带证的。今天去停车就不见收钱,同一个地方的。我就想问清楚电动车停车要收钱吗?我读书少,你不要骗我。”
电动车停放收费乱象丛生
记者实地暗访
收费阿姨曝乱象背后的灰色产业链
针对网友反映的乱象,11月12日,本网记者分别来到南宁市人民路民族商场前的电动车停放处保管点、南宁百货大楼人民路电动车停放点、南宁市新民七星路口进行实地暗访。得到的答复惊人。以下是记者的采访实录:
南宁市人民路民族商场前的电动车停放处
记者:这里停放电动车怎么收费?
收费阿姨:2块钱,只看到5点半。
记者:人家都收1块,而且南宁市不是规定收5毛钱吗?
收费阿姨:你爱停不停,我没空跟你啰嗦。
南宁百货大楼人民西路电动车停放点
记者:这里停放电动车怎么收费?
收费阿姨:停到下午3点钟1块钱,停到5点半收2块钱
记者:为什么到5点半要收2块?
收费阿姨:那你给我5块呗,我说收2块就收2块!
记者:这个收费标准谁定的
收费阿姨:我定的!我为了我的利益肯定要自己定规则的。
记者:南宁市规定了电动车收费标准是5毛钱,你不知道吗?
收费阿姨:我又要交场地费,又要给工仔开工钱,收你5毛钱,我吃什么呀?而且我12天才得轮流看一次车!
记者:轮流看车?怎么轮流啊。
收费阿姨:跟办事处那边签订合同,跟其他也签合同的一起轮流啊!好多个人来轮的。一天还要交100块钱的场地费。
记者:100块钱场地费交给谁?
收费阿姨:交给我们领导啊!
记者:你们领导是谁啊?
收费阿姨:兴宁区朝阳街道办事处的,说了你也不知道。
记者:一天看车能收多少钱?家里有小孩上学吗?不算困难吧?
收费阿姨:一天也能收个400~500这样,但是我要交管理费啊,一天一百,几个工仔还要交钱的。工仔4个钟头我给30块钱工钱。你问那么多干嘛?
记者:电动车放你这里不见了会赔嘛?
收费阿姨:会的,遇上不见的,我也是白打工啊。
新民七星路口收费点
随后,记者走访了朝阳商圈、南宁交易场周边等多个电动车停放点,均得到类似的答案。艾玛,刚才对话的信息量有点大。记者来脑补一下收费阿姨的话:城管部门在公共道路资源相关地点划线规定好电动车停放点,辖区以场地租赁的方式承包给个体户,并收取一定的场地租用费。承租了电动车停放点的的个体户,为了保证自己收费的盈利必须制定出一个比南宁市电动车保管收费标准更高的价格,于是这中间产生的费用也同时转嫁到了纳税人的身上。
事情的真相究竟如何?有关部门在城市公共道路资源规划好的电动车停放点后,是否可以随意将其进行租赁?承租人员又是否可以随意修改收费标准?希望有关部门能够给予回复。
人民路和平商场门前乱收费点
辣么,现在问题来了!在电动车收费乱象丛生的背后,到底怎么收费才是合理的,符合规定的呢?
根据南宁市物价局下发了《关于统一规范南宁市自行车、电动自行车、摩托车停放保管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南宁市电动自行车新的收费标准将一天划分为7时至19时、19时至24时、24时至次日7时三个收费时段,三个时间段内的电动自行车停放保管服务收费标准分别为0.5元、0.8元、1.5元。
《通知》同时也明确了各停车场(点)要按规定设立明码标价牌,标示停车场(点)名称、收费项目、收费标准、计费单位、收费依据、价格管理形式、价格举报电话等内容。
同时,新规中也明确规定,对不执行规定的收费标准、不按规定提供服务而收费、不按规定的内容和方式明码标价等价格违法行为,价格监督检查部门将依法查处。
亲,你在电动车停放过程中都遭遇过哪些奇葩事儿?欢迎通过南宁新闻网官方微信(微信号:nnnews2008)跟记者吐槽。记者也会将各位亲遇到的问题及时反映给相关部门,给予答复。
编辑:汤洁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