瘾君子为牟取利益 以贩养吸难逃法网

10.12.2016  01:44

广西新闻网 平果12月9日讯(通讯员 韦丽红)谭某扬是一名“瘾君子”,他为了牟取利益,以贩养吸。近日,平果县人民法院判处谭某扬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二千元。

2016年6月8日,谭某扬在平果县马头镇平新街延长线某宾馆一楼大厅内,以100元的价格将一小包净重0.70克毒品甲基苯丙胺贩卖给吸毒人员黄某磊。二人交易结束后,分别被民警查获。民警当场从吸毒人员黄某磊身上查获上述毒品;并从谭某扬身上查获三小包净重1.70克的毒品甲基苯丙胺及毒资100元。

谭某扬违反国家禁毒管制法规,贩卖毒品,构成贩卖毒品罪,法院审理后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 编辑:覃晗  作者:韦丽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