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色市国税局落实国务院政策措施成效初显

08.06.2015  11:39

  百色市国税局保持高度的政治敏锐性,将此次国务院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督查视为国家应对经济下行及确保政令畅通的重要举措,并借此契机检验自身工作成效、转变作风狠抓工作落实,全力抓好自查自纠工作,确保各项涉税重大政策措施不折不扣得到执行,取得实际成效。

  切实转变职能。从“注重审批”转变为“注重服务”,推行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等制度,下放或取消部分行政审批项目,再造审批流程、简并审批环节和缩短审批时限;实行权力清单制度,对清单之外的涉税事项由市场主体依法自主决定、由社会自律管理;建立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实行绩效考核,通过专项督察发现问题、追究责任;积极探索新型执法方式,强化事中事后监管,防止审批项目取消后出现管理漏洞;清理规范税务中介服务,对辖区内仅有的2家税务中介服务机构进行公告,由纳税人自行选择。

  依法依规组织税收收入。坚持组织收入原则,做到依法征收、应收尽收;狠抓税收收入质量,强化税源控管,有针对性地采取堵漏增收措施,依法打击偷骗税行为;做好税收预测分析,提高组织收入工作的主动性和预见性;积极主动向地方党委、政府和财政部门汇报组织收入形势,使其了解实有税源状况,争取理解和支持。1至5月共组织税收收入14.49亿元(不含海关代征),同比增长17.65%,增收2.17亿元。

  落实“营改增”政策。做到适用税率准确、税种登记正确、申报填写规范、优惠政策应享尽享。按时按质完成了税务登记、税种核定、发票发售、资格认定、优惠备案等工作,纳税人均能正常领购和开具发票,准期申报率和税款入库率均实现100%。目前全市共有铁路运输纳税人2户,邮政业纳税人85户,电信业纳税人41户;2014年1月至2015年4月,累计入库“营改增”税款4706万元。

  支持小微企业发展。通过税企QQ群、办税服务厅电子显示屏、百色“红城”交通广播以及开展“小型微利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宣传日”活动等渠道,广泛宣传各项优惠政策。2014年10月以来,全市累计有14218户次小规模纳税人享受免税销售额17464万元,免征增值税524万元。2014年共有524户小型微利企业获得减免企业所得税126.09万元,占总户数6626户的7.91%;2015年一季度共有324户小型微利企业获得减免企业所得税82.39万元,占总户数6333户的5.12%。

  促进对外贸易稳定增长。建立与商务、工商等部门的互动协作机制,完善“走出去”企业管理台帐,定期更新企业名单、投资额度、经营项目变动等信息,对企业动态“心中有数”;依法实施中国居民身份证明开具工作,帮助我国居民企业和个人在境外及时享受协定待遇;充分利用互联网资源,开辟政策宣传板块及互动平台。目前全市共有7户“走出去”企业,其中2户有实际投资并开展经营活动。

  推动产业优化升级。支持企业对固定资产加速折旧、加大高新技术研发投入,2014年共有30户企业享受固定资产加速折旧,2015年一季度共有23户企业享受固定资产加速折旧;2014年至今,全市共有2户企业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因其发生亏损均未实际享受优惠政策。

  推行网上办税。积极推广12366微信平台,引导纳税人利用网上办税服务厅办理涉税业务,开展宣传解释、辅导培训、受理开通等服务,使网上办税这一便民措施落到实处。重点对新办企业提供“一对一”网上办税操作培训,确保纳税人尽快掌握网上使用技巧。要求税收管理员在纳税期密切关注自管户的网上申报情况,及时提醒和提供帮助。为各县区国税局安装办税自助终端机,在服务大厅安装办税自助电脑,方便纳税人自助办税。

  认真落实各项规范。自上而下层层落实责任,发挥各业务部门的协调联动作用,将业务培训、流程梳理、业务衔接、系统衔接、宣传推广等推行工作分解到各有关部门,落实联络员制度,形成工作合力;对前台岗位人员开展分类学习,由业务骨干负责领学,把规范学习和业务演练结合起来;通过办税服务厅电子显示屏、税企QQ群、广播电台等渠道宣传纳税服务规范、税收征管规范、出口退(免)税管理工作规范;深入企业宣传新旧规范中的办税差异,指导纳税人适时调整办理涉税事项的具体操作。

  推行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着力加强组织领导、宣传辅导、设备保障、操作培训、服务跟进、调研督查等各方面,有条不紊对使用非升级版税控开票系统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及从2014年10月1日至2015年3月31日有应缴增值税的小规模纳税人推行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截止5月24日,全市共为申请使用发票的纳税人以及存量用票户发行或置换税控装置1432户。

  规范进户执法检查。清理进户执法项目,共清理市本级涉及进户执法项目的文件12份;协调小组尽职尽责,统筹安排进户计划,做到既不影响日常执法工作的开展,又尽可能减轻纳税人的负担;各职能部门进户依法依规,未经批准严禁进户执法,上级已取消的进户执法项目一律不再进户执法;各进户事项合规有序,各职能部门每年3月1日前向协调小组报送第二季度至次年第一季度的年度进户执法计划,协调小组3月20日前下达年度进户执法计划;加强各业务部门的信息沟通和交流,搭建信息共享平台,能够通过信息共享平台完成的一般不安排进户;强化执法联动,与地税局建立进户执法联席会议制度,通过协商尽量采取联合执法方式共同进户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