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色:法律援助--农民工维权的好帮手

11.11.2014  12:48

            “谢谢律师的免费帮我们打官司,谢谢你们帮我们要回了工钱”,近日,向某等23位农民工将一面写着“为民解困    品德高尚”锦旗送到司法局,以表达他们对法律援助中心律师无偿付出的感激之情。

              向某等23位农民工先后于2011年至2014年5月到广西某有限责任公司做工,部分人签订有劳动合同。在工作期间,公司一直没有为农民工缴纳社会保险,向某等人遂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并要求公司给予相应的经济补偿,但该公司不予理会。在维权无望后,向某等人通过拨打12348法律援助热线,向百色市法律援助中心求助。接到求助申请后,市法律援助中心经审查,向某等人的申请符合法律援助条件,当日即指派黄滟晴、马浩琼两位律师承办此案。承办律师调查取证后,对收集到的相关证据材料逐个编好目录,并根据23位农民工个人情况提出维权初步方案,分别向百色市劳动仲裁委提出支付解除合同拖欠的工资、解除合同经济补偿金、失业保险损失、双倍工资差额等各项仲裁请求,维权金额合计279781.76元。在百色市劳动仲裁委开庭审理过程中,承办律师了解到公司目前正处于负债经营状况,裁决后可能无力全部支付各项费用,即使强制执行也难以达到农民工维权目的。为此,承办律师和当事人认真分析后作出让步,在仲裁委的主持下,与公司达成调解协议,由公司给向某等23位农民工当场支付经济补偿金共计92363.46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