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色通报五起违反八项规定案例 涉公款旅游等方面

11.07.2015  11:23

百色通报五起违反八项规定案例

涉及公款旅游、私设小金库、公款送礼、公车私用等方面问题,6人被处分

        广西新闻网 -南国早报南宁讯  (记者郭燕群)7月10日,记者从自治区纪委获悉,百色市纪委近日对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典型案例进行了通报,涉及公款旅游、私设小金库、公款送礼、公车私用等方面。

        据通报,现任百色市教育局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办公室副主任杨丹(原百色市教育局教师培训办公室副主任),于2013年4月24日至29日,作为领队组织百色市第十期小学校长提高培训班外出考察学习期间,变相公款到九寨沟、黄龙风景区等景区旅游。今年3月20日,百色市教育局党组给予杨丹党内警告处分。

        2013年9月4日至9日,百色林化总厂厂长陈晓程、副厂长王明吉组织本厂职工共17人,以到湖南张家界奥威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参观学习之名使用公车公款旅游,共计开支14039.5元。在旅游过程中购买礼品(价值10680元)作为生日礼物,送给湖南张家界奥威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汤某,该笔费用以购买办公用品名义从管理费用科目列支。此外,陈晓程、王明吉任林化总厂领导期间,存在私设“小金库”等违反财经纪律行为。今年5月,右江区纪委监察局给予陈晓程开除党籍、行政开除的处分,给予王明吉留党察看一年、行政撤职的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