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届全区职工职业技能大赛获得第一名的选手申报授予 “广西五一劳动奖章”的公示

06.11.2015  09:22

根据自治区总工会、科学技术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联合下发的《关于举办第五届全区职工职业技能大赛的通知》(桂工发〔2015〕39号)精神,在各工种决赛中:对获得第一名并符合条件的选手,按程序向自治区总工会申报授予“广西五一劳动奖章”。经各有关单位推荐,自治区总工会审核,现将拟评为“广西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5天。

凡持有异议者,请以书面形式具体指出。单位提出异议的要加盖公章,提供联系人、联系电话和通信地址;个人提出异议的要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和所在单位,提供联系电话和通信地址。对提出异议的个人和单位,受理者均负责保密。提出异议的书面材料,请于11月10日前(以到达邮戮日期为准,过期不予受理)寄至第五届全区职工职业技能大赛组委会办公室(自治区总工会职工技协办公室,地址:南宁市星湖路27号,邮编:530022;电话:0771-5780668,联系人:李世伦)。

名单见附件


附件:2015/11/第五届技能大赛获五一奖章公示.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