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峰检察院立足法律监督和预防 确保群众“餐桌食品”安全

19.01.2015  10:31

  广西检察网1月19日讯(通讯员刘强)1月16日,桂林秀峰区检察院联合工商局、技术监督与检疫局、农业局、质量监督局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检查活动。此次活动主要针对辖区学校、餐饮业、厂矿企业、食品生产加工生产等单位进行检查,确保餐桌上的“食品”安全,让人民群众过一个愉快、祥和、安全的春节。

  该院检察干警和检查工作人员深入大棚蔬菜基地,家禽养殖中心等农产品生产的最前线,掌握第一手关于蔬菜生产安全的资料,并与合作社管理人员就蔬菜农药含量检测设备的配备问题进行沟通,了解生产企业的实际困难与问题。向当地农民和养殖户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关于农产品质量标准要求、农产品生产的相关法律规定以及违反相关法律规定的责任。检查走访中还向农民朋友分发宣传小册子,并在现场摆下法律咨询临时活动站,向生产者进行法律咨询,解疑答惑。同时,针对辖区学校、餐饮业、厂矿企业食品安全卫生问题进行走访查看,召集相关单位负责人进行座谈,了解关于食品安全存在的问题和应注意事项,要求各单位要加强防范和监督,从采购食品、加工制作、配送销售都要按照产品质量法、食品卫生法的要求做细做好。

  据悉,该院针对食品安全案件的频发与一些部门监管不力,行政不作为,玩忽职守,包庇纵容等问题,成立了食品安全工作小组,实现信息交换,合理分工配合。公诉部门若在办案过程中发现一些职务犯罪的线索,该线索将通过工作小组传达给自侦部门,自侦部门将对相关线索进行排查,深挖在食品安全案件中滥用职权,行贿受贿,玩忽职守,以权谋私等职务犯罪行为,坚决打击食品犯罪行为背后的“保护伞”。同时通过走进农业局、工商局、质量监督管理局开展职务犯罪预防警示教育宣传活动,通报发生在食品安全监管环节的职务违法犯罪案件,确定应重点防范和监督的易滋生职务犯罪的关键环节及重点部门,共同研究相应的预警机制和预防措施。

  (作者单位:桂林秀峰区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