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发展改革委严格监督执纪问责 坚决防止中秋国庆期间“四风问题”

14.10.2015  10:58
 

  2015年中秋国庆期间,市发展改革委认真贯彻落实《关于严格监督执纪问责坚决防止中秋国庆期间“四风问题”反弹的通知》(南纪发〔2015〕18号)要求,严格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抓好源头防腐工作,坚决防止中秋国庆期间“四风问题”反弹。节日期间风清气正,没有发现不良行为。

  一、多形式抓好学习宣传

  市发展改革委党组高度重视,把落实好《关于严格监督执纪问责坚决防止中秋国庆期间“四风问题”反弹的通知》要求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一是领导率先学习。通过委OA办公系统及时将南纪发〔2015〕18号文转发委领导班子成员和所属单位党组织负责人学习,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要求,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的部署上来;二是组织干部职工集中学习。机关及所属单位利用开办公会、党员学习会,组织干部职工集中学习,让所有干部职工了解中央、自治区、市委的部署要求,切实提高思想认识,不断增强纪律意识、清廉意识,时刻绷紧廉洁自律这根弦,坚决守住道德底线,决不触碰纪律红线;三是发送廉政提醒短信,打好预防针。充分利用手机短信平台,在国庆节前向干部职工发送廉政手机短信,重申廉洁自律有关规定,积极预防“节日病”的发生。

  二、严格履行主体责任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市发展改革委党组及所属单位党组织自觉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单位主要领导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在确保自己做好的同时,亲自研究、亲自部署,落实责任、强化监督。

  二是严肃党规党纪。所属单位班子成员以驻市发展改革委纪检组节前廉政约谈纪律要求为准则,带头遵守上级各项规定,自觉做到不进出高档消费场所和私人会所;不收受也不赠送礼品;不请吃也不接受宴请;不公车私用;不公款旅游;不公款吃喝,自觉遵守中央八项规定。

  三是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单位班子成员始终牢记肩负的担子,在做好自己模范执行廉洁自律有关规定的同时,认真管好分管部门、身边工作人员和亲属,确保一方平安。

  三、加强监督检查

  市发展改革委机关党委认真履行监督执纪职责,层层传导压力。在节前对所属各单位开展学习传达南纪发〔2015〕18号文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把纪律挺在前面,强调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问题上工作不力、严重失职的,要追究机关党组织负责人的责任。同时,督促各单位重点在节前对干部职工上下班制度、请销假制度、工作纪律等的遵守情况进行检查、抽查。强调报告制度,要求假期中凡离开本市的都要按权限向分管领导报告,以掌握人员的动向。严格检查公车钥匙放置情况。抓好源头防腐工作,倡导干部职工过“廉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