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婚男子巧立名目骗三女子钱财 被指控涉嫌诈骗罪

08.12.2015  11:00

  南宁新闻网—南宁晚报讯(记者    韦薇  通讯员    劳秋艳)32岁的已婚男子钟某一表人才,家有妻儿,曾于2013年因盗窃罪被判有期徒刑7个月。可他丝毫没有悔改,刑满释放后,在外假冒退伍军人,同时与3名女子发生不正当的男女关系,并以帮家族打理建材生意为由,向3名女子多次“借款”,还用其中一人的信用卡购买了一部价值6188元的苹果手机。昨日上午,兴宁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这起钟某涉嫌诈骗案。

  巧立名目多次借款

  今年上半年,有3名女子陆续走进派出所报案,所告之人都是一名姓钟的男子。她们均称,在与钟某成为恋人或同居后被骗了钱。

  女子王某与钟某于去年9月相识。钟某告诉王某,他是一名退伍军人,目前单身,正在帮家族打理建材生意。一个月后,两人发展成恋人关系并同居。钟某3次以不同的理由向王某借钱:去年11月20日,钟某以经营的建材被工商部门扣押急需用钱为由,向王某借款5000元;同年12月6日,钟某以驾车发生交通事故要赔钱为由再次借款4000元;21天后,钟某以资金紧张外出需要路费为由借款2000元。

  今年2月7日,钟某还以购买手机方便联系为由,使用王某的信用卡,采用分期付款的方式购买了一部价值6188元的黑色iPhone  6  Plus手机,并在过年期间将该信用卡的剩余额度(共2712元)全部消费完。

  同时交往3名女子

  去年,钟某认识王某后,还陆续认识了女子腾某、王某某。钟某自称“梁军”,未婚,是退伍军人,现帮家族在南宁打理建材生意,与腾某、王某某发展成为恋人关系。

  同年10月13日,钟某以需要打点生意伙伴关系为由向腾某借款3000元,之后归还;同年10月31日,钟某以招标需要用钱为由向腾某借款1万元,至今未还。同年11月10日,钟某以建材被扣需要送礼请客吃饭急用钱为由向王某某借款4000元。

  在法庭上,钟某辩称,2008年其与妻子结婚,现有一名6岁的儿子。与妻子分居多年,因此打算从王某、滕某、王某某中选择一人作为结婚对象。

  钟某辩称,他从来没有向3人表明自己是退伍军人,“梁军”是自己的网名,向王某与滕某“借款”是事实,但仅是借,还没来得及还。当时购买手机,他打算用现金支付,是王某说要刷信用度,这才刷了她的信用卡。此外,他从来没有得到过王某一分钱,诈骗罪对他来说过于严重。

  被指控涉嫌诈骗罪

  虽然钟某在法庭上声称自己帮表姐打理建材生意及与朋友“阿七”合伙从事装修工程,但却说不出建材生意合作对象的姓名、联系方式,也答不出“阿七”的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和公司名称等相关信息。

  经查,钟某曾于2013年因盗窃罪被判有期徒刑7个月。公诉人指出,被告人钟某在结婚并且有小孩的情况下,同时与3名女子同居,却一直隐瞒自己的已婚信息,向3名女子借款不还。钟某认为,其与3名女子是男女朋友关系,借钱是平常事,因此不是骗取王某、腾某等人财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公诉人认为被告人钟某的行为已经构成诈骗罪。被告人在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是累犯,应从重处罚,鉴于被告人归案后并不认可自己的罪行,并没有从轻处罚的情节,建议判处被告人钟某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至四年六个月的刑罚,并处罚金。这起钟某涉嫌诈骗案,法院将择日宣判。

编辑:蒋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