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户自治区直属企业喜获第十七批自治区文明单位表彰

13.01.2020  23:31
近日,为充分展示广西精神文明建设成果,自治区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作出关于表彰第十七批自治区文明村镇、文明单位的决定,授予264个单位“自治区文明单位”称号,其中,12户自治区直属企业获自治区文明单位表彰。

自治区国资委党委高度重视自治区文明单位选树和培育工作,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企业,深入贯彻落实《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要求,推动自治区直属企业精神文明创建工作。被授予第十七批自治区文明单位称号的12户企业为:广西物资集团、广西柳钢集团、广西广投能源集团、广西规划馆、广西轻工业科学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北部湾产权交易所集团、北部湾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坛百高速公路有限公司隆安收费站、三江侗族自治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十一冶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第二建设安装工程分公司、广西荔浦农村合作银行、广西蒙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