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将在9省份试点省级空间规划

11.01.2017  18:31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省级空间规划试点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明确我国将在海南、宁夏试点基础上,综合考虑地方现有工作基础和相关条件,将吉林、浙江、福建、江西、河南、广西、贵州7个省份纳入省级空间规划试点范围。
    《方案》指出,要以主体功能区规划为基础,全面摸清并分析国土空间本底条件,划定城镇、农业、生态空间以及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以下简称“三区三线”),注重开发强度管控和主要控制线落地,统筹各类空间性规划,编制统一的省级空间规划。
    《方案》明确了规划试点的主要任务:开展基础评价,开展陆海全覆盖的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基础评价和针对不同主体功能定位的差异化专项评价,以及国土空间开发网格化适宜性评价。绘制规划底图,科学测算城镇、农业、生态三类空间比例和开发强度指标,以“三区三线”为载体,合理整合协调各部门空间管控手段,绘制形成空间规划底图。编制空间规划,统筹协调平衡跨行政区域的空间布局安排,并在空间规划底图上进行有机叠加,形成空间布局总图。2017年年底前,通过试点探索“形成一套规划成果,研究一套技术规程,设计一个信息平台,提出一套改革建议”。
      《方案》要求,成立由国家发改委牵头的试点工作部际协调机制,成员由国家发改委、国土资源部、国家海洋局、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等部门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