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宾日报》:广西甘蔗、水稻生产机械可获15%省级累加补贴

12.04.2016  10:56

农机购置补贴是国家“三补贴”强农惠农政策的重要内容,是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的重要举措,对改善农业装备结构、提高农机化水平、增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发展现代农业、繁荣农村经济具有重要意义。

广西甘蔗、水稻生产机械可获15%省级累加补贴

4月1日起,2016年广西农业机械购置补贴辅助管理系统(简称补贴系统)正式启动,来宾市获补贴资金3913万元,分两批下发,第一批资金3490万元,第二批资金423万元。即日起,凡是符合享受补贴条件者,可到当地农机部门咨询相关办理手续事宜,申请购置补贴。

今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范围、实施方式、补贴机具种类及补贴标准等内容基本和往年保持一致,凡是购买列入国家补贴目录农机具的机手、农业生产经营组织,符合条件的均可向当地农机部门申请中央补贴资金。

甘蔗、水稻生产机械除获得中央补贴资金外,自治区还按中央资金补贴额的15%进行累加补贴。同时,对今年从事甘蔗种植生产的规模种养大户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在资金补贴上,除享受中央补贴资金总额最高限额不变的情况下,调整了补贴资金限额,最高调整补贴限额为:规模种养大户200万元,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500万元,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农业企业10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