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现省部共建 广西师范大学改革发展步入“快车道”

12.09.2015  11:50

  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和教育部共建广西师范大学的意见签署,该校正式进入省部共建高校行列。这是该校历史的重要里程碑,也标志着广西师范大学改革发展步入新的“快车道”。共建后,该校将享有教育部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在项目平台、学科专业建设、人才队伍建设、对外合作、生均经费等多方面的优惠政策,为学校发展提供崭新的平台和更广阔的空间。

  2004年,教育部启动省部共建地方高校工作。省部共建地方高校,是在不改变现有隶属关系的前提下,通过充分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共同重点支持地方高水平大学建设的一种模式。实施共建的高校必须是在区域高等教育中具有引领示范作用的龙头高校或特色鲜明高校。

  广西师范大学是广西壮族自治区重点大学,是广西最早的高等学校之一,是中国最早的师范院校之一,是广西具有博士授予权的6所高校之一,拥有3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2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2个博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22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52个硕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15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和72个全日制普通本科专业,有35个广西(高校)重点学科,学科专业涵盖12大门类,形成了学科门类较为齐全、师范与非师范性专业协调发展、教育层次完备的人才培养体系。建校80多年来, 学校始终秉承“尊师重道、敬业乐群”的校训精神,为国家尤其是广西培养了27万多名教师及其他专业人才。抗战时期,与西南师范学院、昆明师范学院一起,成为抗日大后方著名的三所高等师范院校,并被誉为“西南民主堡垒”。1943~1978年,是广西唯一一所培养本科学历教师人才的高校。改革开放以来,学校继承传统,彰显特色,引领和服务广西基础教育,实现了中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职业教育师资培养的全领域覆盖,充分发挥了广西教师教育的龙头作用。

  自2011年进入中西部高等教育振兴计划以来,该校发展势头良好,成绩显著。为进一步提升学校的办学能力和办学水平,加快有特色高水平大学建设的步伐,把学校建设成为服务广西新发展和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建设的“人才库”“思想库”和“智力库”,该校积极推进省部共建工作。在广西高校教师教育中的龙头地位和近年来蓬勃发展的势头,有力地推动广西师范大学成为省部共建高校。

  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与教育部关于共建广西师范大学的意见》,共建双方将为广西师范大学发展提供各有侧重的助力,该校校将得到来自自治区和教育部更多的信息和资源的支持。

  自治区人民政府重点支持广西师范大学建设发展,包括积极支持学校优先发展、深入开展综合改革、积极支持学校教师教育发展、人才队伍、学科学位点与科研平台基地建设、开展中外合作办学和面向东盟高校开展交流合作、基本建设等多个方面。例如,两年内,将广西师范大学师范生的生均经费标准提高到教育部直属同类高校水平。同时优先支持学校开展师范生免费教育,参照部属师范大学免费生培养的经费和政策给予支持等多个方面。

  教育部对广西师范大学改革发展给予指导和支持,包括指导学校深化综合改革、对教学科研、学科建设等方面的指导。支持学校开展教师教育改革创新。支持学校高层次人才和管理团队建设。积极支持学校开展国际交流合作。支持与教育部直属高校开展学习交流与合作。例如,在博士生招生指标以及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名额等方面统筹考虑给予支持,在卓越教师培养计划、国培计划、高校中青年干部培训中增加参训名额等多个方面。

  该校党委书记王枬表示,实现省部共建高校,是我们多年来的愿望,也是新中国成立后我校获得的最好的发展平台。这是教育部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对我校发展历程、办学水平的充分肯定。我校步入省部共建行列的大好消息,必将进一步激发全体师大人的爱校荣校意识,凝聚推进学校综合改革的智慧和力量,坚定不移的推进有特色高水平大学建设,实现全体师大人共同的“师大梦”。

  校长梁宏认为,学校要以省部共建为契机,结合本校实际深化综合改革,着力解决影响本校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不断完善高校内部治理结构;大力推进依法治校,加强章程建设,健全科学决策、民主管理机制,建设现代大学制度,为区内高校深化综合改革提供可复制可借鉴的经验;合理定位,以加强内涵建设、提高教育质量为主线,进一步强化教师教育特色。紧密结合区域发展实际,不断深化教学改革,创新人才培养模式,调整学科专业结构,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发挥学校在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创新等方面的人才资源优势,打造新型高校智库和高层次的科技创新平台,提升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张克庆 张婷婷)

  

[责任编辑: 徐媛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