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恶搞真实历史人物:道德过敏挑战保护传统文化

24.07.2015  10:46

 

 

  6月27日,东方卫视播出贾玲小品《木兰从军》,引发网友热议;7月7日,中国木兰文化研究中心刊发公开信,要求贾玲道歉;7月18日,贾玲发微博致歉,随即掀起网友又一轮争吵。颠覆经典文学形象,恶搞真实历史人物,是创作自由还是侵犯权利?又到底侵犯什么权利?侵犯了谁的权利?一时之间众说纷纭——

  【原标题:唧唧复唧唧,不知谁叹息】

 

电影《大话西游》中,孙悟空被塑造成为一个为情所困的形象。 

 

神雕侠侣》中尹志平这一角色后更名为甄志丙。 

 

花木兰的故事被多次改编成影视作品。 

  6月27日,东方卫视《欢乐喜剧人》节目播出了喜剧演员贾玲主演的小品《木兰从军》,这位近年来在喜剧舞台上颇受欢迎的女演员此番却惹了大麻烦。小品中,贾玲身穿古装,嘴啃烧鸡走上舞台,这位“花木兰”贪生怕死不敢奔赴前线,因邻居恶霸看上她,父亲才骗其去当兵。在军队中,木兰还因看到肌肉男而花痴地流下鼻血……

  节目播出后不久,7月7日,中国木兰文化研究中心刊发公开信,要求东方卫视《欢乐喜剧人》栏目组以及主创人员,向社会公开道歉。

  7月8日,河南商丘媒体《京九晚报》刊文《“贾玲,你欠我们一个道歉”》,批评剧目歪曲了花木兰形象。号称“木兰故里”的湖北武汉黄陂区也通过人民网发表公开信声讨贾玲。

  网友们也纷纷站队发言,分为挺贾玲和反对贾玲两派。最终,高挂免战牌的贾玲于7月18日发微博致歉。同时,《欢乐喜剧人》官方微博也发表声明称节目组决定暂时停播当晚的《欢乐喜剧人》节目。

  贾玲道歉再度掀起了新一番争论。凤凰评论发表的一篇《我为何反感要求贾玲、陈凯歌道歉》表示,“动辄以‘监护人’身份自居,给文艺创作、改编扣上违背民族大义、集体情感之类的帽子,要求别人道歉,或呼吁对其节目、作品进行封杀,就有些诛心式苛刻了。照这么看,今后那些文学形象的阐释权只能由自己垄断,别人想改编,先得交买路钱才行”。人民日报官微也总结了几条网友评论:“贾玲应该道歉,她恶搞的其实是人民心中对美好向往的道德底线。”“少数人就是喜欢上纲上线。”“本来就是小品,娱乐而已。”“恶搞要有度,一些传统的正能量还是放过吧。

   假作真时真亦假  

  花木兰替父从军的故事最早出自南北朝时期的叙事诗《木兰辞》,如今在中国已是家喻户晓,尽管其确切身世和事迹都尚待考证,但木兰的传奇故事却一再被改编成电影、戏曲、电视剧甚至动画片。对历史名人和文学经典人物进行改编再创作一直是文艺创作的重要领域,有的改编升华了人物原型,有的改编却会引来巨大的争议。

  真实的历史人物,其生平事迹往往有据可查,被文艺作品改编创作时,常会出现与历史不符的情形。

  2013年热播的电视剧《精忠岳飞》给岳飞杜撰了一位“红颜知己”,被网友批为“罔顾史实,瞎编乱造,误导观众,糟蹋岳飞英雄形象”。

  2010年2月,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受理了一起烈士赵一曼后人起诉《遮蔽与记忆》一书作者及出版方,称没有真实文献依据的描述给原告及其家人带来了精神创伤和痛苦。

  商业活动为吸引人眼球,也常用历史人物做噱头。今年4月16日,加多宝公司某次营销活动的宣传文案调侃邱少云烈士。6月30日,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就邱少云烈士之弟邱少华诉孙杰、加多宝(中国)饮料有限公司“一般人格权纠纷”案件正式立案。

  还有一些被改编的人物,虽然在历史上真实存在,但相关文学作品却塑造了其更加广为人知的形象。有些人物塑造得和原型略有出入,有些则根本南辕北辙。比如三国时期的青年才俊周瑜在《三国演义》心胸狭隘、小肚鸡肠,唐代高僧玄奘法师在《西游记》中优柔寡断、懦弱无能。

  同样在文学中“名留青史”的还有金庸的武侠小说《神雕侠侣》里,乘人之危奸污了女主角的全真教道士尹志平,其猥琐的行径令人印象深刻,以至于随着小说及其改编影视作品的巨大影响力,尹志平几乎成了“淫贼”的代言人。但历史上的尹志平是中国道教史上赫赫有名的清和真人,是全真教德高望重的第六任掌门,一生不近女色,淡泊名利,道德高尚。

  2003年金庸在参加某活动的时候曾被陕西道教协会的道士阻拦,道教工作人员认为金庸在《神雕侠侣》中,伪造了尹志平奸污小龙女的事件,这一事件侮辱了全真教。后来金庸道歉称:“尹志平在道教中德高望重,我在新版小说中已经改掉了,同名同姓但不再是清和真人。我本意也不是要诬蔑道教,我对任何宗教都不歧视。”在去年播出的于正版电视剧《神雕侠侣》中,尹志平的角色就被改名为“甄志丙”。

  2007年引起热议的电影《色·戒》,改编自作家张爱玲的短篇小说,有一种说法认为故事主人公王佳芝的原型是抗战期间国民党中统情报员郑苹如。电影上映后,郑苹如年已八旬的妹妹郑天如(又名郑静芝)在美国洛杉矶召开记者会,认为影片中女特务色诱刺杀不成反而爱上汉奸的情节让家人蒙羞。历史上的郑苹如曾于1939年两次刺杀汪伪政权汉奸,均因意外而失败,身份暴露后,郑苹如为不连累家人而主动投案,只身赴死,年仅二十三岁。郑天如表示,希望观众在看过电影后切勿把片中沉溺情欲无法自拔的女主角与历史上大义赴死的抗日烈士郑苹如画等号。

  除了历史真实人物,一些经典文学形象也难逃被改编的命运,曾给80后留下深刻印象的电影《大话西游》塑造了一个为情所困的孙悟空,以扮演孙悟空闻名的著名表演艺术家六小龄童表示,“艺术形式可以百花齐放,但不能胡编乱造,让孙悟空和白骨精谈恋爱我接受不了”。

  此次贾玲为恶搞花木兰道歉,六小龄童也在微博表示赞同:“好开头!那恶搞玄奘大师及世界名著《西游记》的影、视、剧、网络小说的诸位怎么办?

   道德过敏VS保护传统文化  

  以上这些对历史人物和文学人物的改编和再创作全都引起过争议,有些争议仅限于舆论和学术探讨,有一些则上升到侵权违法的程度引起了诉讼。文艺作品对名人形象的改编到何种程度会涉嫌侵权呢?

  中国社会科学院知识产权中心副主任李顺德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认为,首先“花木兰的故事严格地说不是一般的作品,而是属于民间文学艺术作品,这种作品没有明确的作者,在民间广为流传,是传统文化保护的范围。因此传统文化构成作品以后,才能够受著作权法的保护。但花木兰的故事年代已久,著作权法对其的经济权利保护已经没有了,只有精神权利、人身权利,比如署名权、发表权、修改权和保持作品完整权。所以说花木兰的故事按照作品对待的话,贾玲事件侵害的是保持作品完整权,对原有的作品和人物形象进行了一种歪曲和诋毁,损害了原作人物形象。

  另一种就是普通的作品,作品的作者是明确的,是受著作权法保护的。“虽然对经济权利的保护只保护到作者去世以后五十年,但精神权利的保护是永久的。比如鲁迅先生已去世超过五十年了,但其作品的人物遭到篡改歪曲影响到原作形象和情节,这些行为仍然构成对保持作品完整权的侵害。所以花木兰还构不成普通文学作品,而是作为传统民间艺术来保护。”李顺德说。

  华东政法大学人文学院院长范玉吉在记者采访中提出,被作者独创出来的人物,著作权是归作者所有。“比如孙悟空是《西游记》中的文学角色,如果吴承恩还健在,那么孙悟空的形象、作品情节的歪曲,都侵犯了作者的著作权。”而花木兰是民间传说中的人物,她的故事经老百姓口耳相传,反复加工,并无确切作者,所以谈不上侵犯著作权的问题。对于文艺作品的创作者,应给与宽容。贾玲这件事,“你觉得这个小品庸俗是可以的,但这就是一种罪过吗?因此就把节目停播了,我觉得有点道德过敏。从法律的角度来说,贾玲没错,她没有侵害任何人的利益。对历史人物或文学艺术中的人物进行再创造是正常的,不能你诠释了一种花木兰,就不许我演另一种。

  至于已故的真实人物在文艺作品中遭到调侃、诋毁、形象被歪曲,或生平事迹被添加了并不存在的故事情节和人物,李顺德认为,文艺作品中的人物如果历史上确有其人,“那么便不是著作权的范围了,而是人身权利,民事权利中的精神权利。

   谁来替他们说话  

  烈士赵一曼、邱少云的后人和亲属等均以涉嫌侵犯烈士名誉为由提起了诉讼。可是生活在遥远古代的尹志平们,活在文字里的孙悟空们,谁该来替他们说话呢?

  对此李顺德表示:“受到诋毁的真实人物,其后人或亲属可以主张权利,没有亲属的,如果出于考虑到对社会的危害和影响,那么比如道教协会这样的组织来主张权利,也完全应该支持的。

  范玉吉则认为,尹志平这样生活年代久远的古人,即使能够确认他的后代,也不可以为其主张名誉权,因为“民法规定,主张亲属名誉权,只限三代以内。”但是道教协会抗议《神雕侠侣》抹黑尹志平是可以的,“尽管道教协会从法律角度不符合提出诉讼的资格,但文艺工作者应该顾虑宗教团体的感受,这才是需要考虑的公序良俗问题。

  李顺德也认为,某个人物的塑造影响了某个群体的形象,那么作为受到损害的相关团体,某些机构从维护社会风俗习惯出发,也应该可以提起异议。“比如对于尹志平被抹黑,可能不用道教协会,甚至某一个道士也可以提出。

  据此李顺德表示,花木兰的故事是中国传统文化的一部分,木兰文化研究中心是在为中国的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维权。“即便没有这个研究会,作为一个普通的中国公民也可以提起主张,也应该受到支持,因为每一个中国人都有权利去维护中国传统艺术的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