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位推动全面推进着力提升食用农产品安全治理能力

11.12.2015  18:26

          今年以来,河池市按照“强整治、重规范、促监管”工作思路,以深化城区农贸市场(超市)专项整治和创建熟食制品经营示范市场、示范乡镇为切入点,大胆实践,勇于创新,整治规范了一批农贸市场(超市)食品经营行为,确保公众“舌尖上的安全”。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党委政府重视,强化政府主导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市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专题研究食用农产品安全问题,市委书记黄世勇、市长何辛幸、副市长韦祖林深入城区江北市场、南桥市场等农产品交易场所,调研了解农贸市场食用农产品生产经营状况。市食安委召开全体会议安排部署,制定出台《河池市农贸市场食品安全监管规范化建设工作方案》,开展农贸市场、超市专项整治工作。各县(市、区)全部成立由政府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的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和推进食用农产品安全整治工作。二是强化属地责任。市本级及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将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纳入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严格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各项职责,统一负责、领导、组织、协调辖区内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全程监管工作机制。三是加大经费投入。今年以来,各级政府在财政支出整体趋紧的情况下,投入市场改造资金达3000多万元。都安县借助创建“卫生城”的有利时机,突出抓好城区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市场整治改造投入350万元。凤山县为农贸市场建设无偿划拨土地。其他县(市)也加大投入,城区及乡镇示范市场基础设施都相应进行改造升级。

二、完善治理体系,夯实治理基础

          一是完善基层监管体系。全市11个县(市、区)139个乡镇(街道)成立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核定编制516名,已到位人员474名,落实了办公用房并挂牌运行,每个乡镇所按照人口比例配备3—5名监管干部。全市1644个行政村均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月补助经费100—300元,纳入财政预算给予支付。同时,以“乡镇食品药品监管所规范化建设”为切入点,硬件、软件设施均按照自治区“十个一”的标准要求配备到位。二是完善市场监管体系。落实宣传教育机制,强化市场开办经营者食品安全意识,解决食品质量把关意识不强的问题,消除食品安全与己无关的模糊认识;落实市场准入机制,建立以索证备案、索票备查、台帐登记为主要内容的食品市场准入制度,严格食品进入关;落实日常管理机制,通过对市场摊位租赁合同进行备案审核、推广标准合同的方式,明确市场业主和食品经营户在食品安全问题上的责任和义务,还推行经营者身份公示制度,让消费者监督经营者,用市场法则淘汰不良商户,用市场去绷紧商户安全经营之弦;落实长效管理机制,地方政府每逢重大节假日都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对辖区内的批发交易市场、各类农贸市场、超市等场所进行专项整治,彻底杜绝各类食品添加问题,让百姓吃上放心食品。三是完善检验检测体系。建立健全食品快速检测室管理制度、食品快速检测室工作制度、食品快速检测操作规范等6个制度,建立了快检档案,设立台账,方便查阅。每个县(市、区)局都建立快检实验室,139个乡镇监管所也全部建立快检室,每个超市、农贸市场按照10—15平方米建筑面积的标准设立快检室。每个超市和农贸市场落实2名快检专业人员。全市共投入200多万元用于购置 农药残留药物残留 、肉类水分、 食用油真菌毒素 等检测设施设备以及配套快检试剂。截至目前,全市建立食品快速检验室121个,其中,县(市、区)所在城区农贸市场15个,超市18个,乡镇88个,培训快检人员242人。同时,我市还充分发挥“检测车、检测箱、检测点”三位一体的食品检测网络作用,形成既有明确分工又能密切配合的食品质量检测分工协作机制,扩大食品检测的覆盖面和品种,避免农贸市场、超市食品监管的“盲区”、“死角”。四是完善社会监督体系。 强化宣传,提升 “12331” 热线电话的社会知晓率。 在各类市场、超市建立食品安全12331投诉站,严格按照“沟通民意、维护权益、有诉必理、有理必果”的宗旨,对群众投诉、举报及时受理、及时反馈,做到投诉、纠纷不出市场(超市)。

三、统一创建标准,实行分类指导

          一是 制定农贸市场(超市)升级改造标准。要求做到“五个统一”:统一翻新地板墙面,统一规范硬件设施,统一制作店面招牌,统一制度标语上墙,统一环境卫生保洁。坚持同类商品规划在同一地段经营,分为若干个行市,归类治理不符合布局要求的摊点等。 二是 制定划行归市规范管理标准。做到“十一个规范”,即:活禽进笼、宰杀隔离、生熟分开、摊位归区、坐商归店、垃圾归桶、水产进池、食品上柜、内食上案、果蔬上台、副食上架。 三是 制定诚信经营公示标准。做到“八个公示”,即:公示经营者营业执照、流通许可证、食品安全承诺书、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从业人员健康证、从业人员培训证、食品加工现场图片、食品销售价格。 四是 制定熟食制度经营规范标准。即:熟食制品经营示范市场创建标准、河池市熟食制品经营示范乡镇创建标准、熟食制品原料采购管理制度、熟食制品原料加工管理制度、熟食制品营业场所管理制度。 五是 制定快速检测市场准入标准。做到“五个有”,即:有快检实验室、有快检设备、有2名快检技术人员、有快检记录、每个摊点都有快检公示。

四、明确各方职责,推动多元参与

          一是明确监管部门职责。加大日常监管力度,全面落实市场巡查网格化管理管理制度,实现监管全覆盖;加强食品安全信息公示工作,着力解决经营户食品安全信息不畅、无从把关的问题。建立和完善食品安全信息发布平台,畅通食品安全信息渠道,及时把食品安全相关信息准确传递到每个经营者。增大食品检测频次,重点对上级通报、群众关心、市场消费量大和易出问题等品种食品的检测,提高打击命中率。加大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打击力度,定期不定期开展农贸市场各项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对制售假冒伪劣食品、滥用食品添加剂和向食品中添加有毒有害物质等重大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坚决以铁的手腕给予铁的打击,做到不讲情面、不留隐患,同时,要公开曝光食品安全违法典型案例,达到惩处一个、教育规范一片的效果。今年以来,我市立案查处食品违法案件338件,货值60多万元,赢得了广大市民的支持和赞誉。二是明确开办方职责。按照“谁开办、谁负责”的责任机制,明确农贸市场开办方为食品安全责任主体、连带责任,并严格实行食品安全责任追究。建立经营者档案和违法经营记录,做好经营者日常食品安全的监管。结合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会同农业、工商、水产畜牧、综合执法等部门联合行动,对农贸市场开办单位和食品经营户进行拉网式的清查,摸清情况,掌握第一手资料,厘清了市场开办方主体责任和食品经营户的经营责任。三是明确经营者职责。按照企业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的有关规定,严格审核食品经营者的身份、健康状况、经营场地、营业执照、流通许可等主体资格,把好经营的“第一关口”,明确经营者的食品安全管理责任;对无证照经营的坚决予以取缔;对违法经营的,依法吊销其食品流通许可证和营业执照。所有市场内食品经营户要求做到“五个统一”,即统一亮证经营、统一食品进货台账、统一食品安全承诺、统一标签标识、统一原料信息公示。

五、强化督导考评,确保工作实效

          一是加强督导检查。市食安办组织成员单位组成督查组,对各县(市、区)、市直部门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情况,定期进行督查,每季度通报一次,通过现场指导、重点督查、专项检查,推动各项工作落实。二是制定验收标准。为确保整治工作达到如期效果,市食安办出台了《河池市农贸市场食品安全规范化建设考核评分细则》,从组织机构、工作推进、信息宣传、工作督导、工作成效、特色亮点等方面,对专项行动进行综合考评,实现整治工作规范化。三是纳入绩效考评。强化目标管理,认真落实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把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县(市、区)、市直部门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政绩、实绩和绩效考核内容,把食品安全考核指标分值权重提高一倍,市、县、乡镇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实行“一票否决”。

          总之,我们通过推进整治,强化治理,破解了工作上的一些难题,提高了农贸市场食品安全水平,走出了河池地方特色的食品安全监管新路子。截至目前,全市共整治规范农贸市场(超市)136个,其中县级城区农贸市场25个,乡镇农贸市场88个,经营农产品超市33个。至2015年10月底止,全市共检检食用农产品2703个批次,合格2663个批次,合格率达98.5%。其中,快检703批次,合格700批次,合格率达99.5%;抽检2000批次,合格1960批次,合格率达98%。

          下一步,我们将以这次会议为契机,坚定目标,狠抓落实,锐意创新,积极探索,完善机制,学习借鉴兄弟市好的经验和做法,进一步提高食品安全保障水平,让广大消费者“吃得更安心、吃得更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