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部副部长周学文来我区督导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工作

05.03.2018  12:22

  2月27日至28日,水利部党组成员、副部长周学文率督导组到广西督导检查全面推进河长制湖长制工作。自治区副主席方春明陪同。

 

  周学文一行先后前往贵港市、南宁市实地检查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工作情况,并在南宁召开座谈会。在听取自治区河长办及环保厅、住建厅等成员单位的汇报后,周学文对广西提前完成全面建立河长制工作表示了充分肯定,并指出广西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的四个特点:一是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二是基础工作扎实;三是信息通报督办力度大效果好;四是在建立河长制湖长制体制机制的同时,同步推进河湖水环境综合治理,取得良好成效。

 

  周学文副部长还对我区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下一步工作提出几点意见建议:一是要建立河湖管理长效机制,做好相关立法,划定江河湖库管理范围;二是按照2018年6月全面建立河长制湖长制的目标,查漏补缺,进一步完善相关工作;三是抓好入河湖排污口的排查治理工作;四是完成好“一河(湖库)一策”方案编制;五是抓好河长制湖长制考核评估工作,探索表彰激励机制;六是加强对各级河长的培训工作。

 

  自治区方春明副主席表示,要按照周学文副部长提出的六个方面的要求,结合广西实际,扎实有效做好各项工作,确保今年6月底前全面建立河长制湖长制,年底通过中央验收。2018年工作重点由“见河长”向“见行动、见成效”阶段转变,压实各级河长职责,重点抓好工作落实,抓出实效,让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