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安委会第2督导组赴柳州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督导

21.08.2017  22:20

由自治区安监局局长巫家世带队的自治区安委会第2督导组于8月15日至16日赴柳州市,对安全生产大检查期间政府履职、企业自查自改及渡口汛期安全情况开展了督导。

督导组听取了柳州市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汇报,对柳北区政府组织开展大检查的实施方案、检查执法台账等进行了查阅,并前往柳州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柳州化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进行了现场指导检查,核阅企业安全生产制度、管理台账、安全大检查自查自改等有关材料。

在柳城县,督导组根据近期上游持续降雨,柳江水位上涨的情况,对洛崖、凤山两处渡口的汛期安全情况进行了检查。督导组对柳城县现有渡船数量、类型及运营情况进行询问;对渡口汛期安全管理、封航水位、夜航、渡船检测情况、渡口安全告知牌及视频监测系统进行了现场检查。督导组要求海事及交通港航等部门要严格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要求,依照行业领域分工做好渡口安全管理工作,特别是在封航期,要做好封航情况及安全告知。

督导组要求,柳州市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按照国务院、自治区安委会部署安排的7至10月为期4 个月的安全生产大检查要求,进一步细化大检查工作,加强对企业的宣传教育,充分发挥企业在安全生产大检查中的主观能动性,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大检查企业和社会氛围;针对重点行业领域,要集中开展整治,严格执法,坚决落实“四个一律”等执法措施,严格落实各项安全防范责任和措施,坚决防范重特大事故,遏制较大事故,努力减少一般事故,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

(柳州市安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