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全面督查“执法不公、司法不严”自查自纠情况

08.04.2015  09:49

    连日来,自治区党委政法委派督查组赴全区14个市对开展的“执法不公、司法不严”自查自纠活动进行全面督查。自4月1日以来开展的此次为期10天的督查行动,是自治区针对政法队伍存在的突出问题打出的一套从严治警“组合拳”。

    针对群众反映的“思想滑坡、道德缺失;徇私枉法、以案谋财;违规违法办案、粗暴执法;玩忽职守、压案不办;以权压法、违法干预办案”等5个方面突出问题,自治区党委政法委自去年12月起,在全区政法系统部署开展为期3个月的自查自纠活动,共受理信访举报500多起,查办政法干警违法违纪案件200多件,严肃处理一批典型案件,有效增强了广大政法干警严格执法、公正司法的自觉性,促进了政法队伍作风建设明显转变。

    为防止执法不公、司法不严现象反弹回潮,自治区党委政法委在严格落实自治区党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基础上,建立健全了《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政法工作人员失职责任追究的暂行办法》等一系列制度机制,解决了制度缺位问题,切实把执法司法权关进制度的笼子;同时,要求各级政法机关履行好“一岗双责”,真正把“两个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把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担当好、落实好,真正让铁规发力、禁令生威。

    为确保自查自纠活动取得成效,让从严监督管理干部成为新常态,自治区党委政法委还特别针对审判机关在立案、民商事案件审判和执行上的重点问题,检察机关在审查批捕、起诉和职务犯罪侦查上的重点问题,公安机关在治安、交通、出入境管理以及经济犯罪侦办上的重点问题,司法行政机关在减刑、假释、保外就医和监外执行上的重点问题,采取不定期派出工作组进行明察暗访、民意调查的形式,强化制度执行力,加强正风肃纪,对违反制度“踩红线”“闯雷区”的人和事,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让制度成为刚性约束,以铁的纪律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同时,充分发挥人大、政协和人民群众、新闻舆论的监督作用,在全区政法系统聘请200多名监督员,把监督触角延伸到政法干警八小时之外的“生活圈”“社交圈”“娱乐圈”,构筑全天候监督管理防线。(记者/蒋予昕 通讯员/尚永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