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水平调查评估制度工作方案》印发

06.01.2017  01:31
    2016年12月29日,国土资源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水平调查评估制度工作方案》,要求以矿产资源全面节约和高效利用为目标,以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开公示为基础,动态调查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现状,科学评价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水平,健全完善评估指标体系,构建激励约束机制,推动矿产资源利用方式根本转变。
    方案的总体目标是,到2020年建成调查评估常态化、科学化、标准化和激励约束差别化的开发利用水平调查评估制度,基本建立主要矿种 “三率”指标体系,提升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水平,促进生态文明建设。
    根据方案,要在现有27个矿种“三率”最低指标基础上,研究制定领跑者指标,到“十三五”末完成46个矿种“三率”最低指标和领跑者指标,逐步建立较为完善的评估指标、评估方法、评估流程的评估体系。委托第三方评估单位,将矿山的具体指标与“三率”最低指标和领跑者指标进行比对,科学合理评估,公开调查评估结果。矿业权人进入“先进名单”的,在技术创新项目、绿色矿山建设等方面予以支持,列入“不达标名单”的,督促整改或惩戒。
      五部委将建立部际协调联动机制,在2017~2018年制定试点办法,开展有关试点。2019年制定并全面实施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水平调查评估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