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名男子因纠纷被砍死在晒谷场上 主犯被执行死刑

12.07.2015  14:15

来宾良塘乡龙林村杀人案公开宣判

砍杀3人主犯被执行死刑

广西新闻网 -南国今报来宾讯(记者黄必成  通讯员罗浩文  韦文雷)三年前,来宾市兴宾区良塘乡龙林村3名男子因土地纠纷,被一伙人砍死在晒谷场上(今报2012年3月23日曾作报道)。近日,来宾市中级人民法院受最高人民法院委托,对这起案件的主犯蒙桂然故意杀人案公开宣判,并对蒙桂然押赴刑场,执行死刑。

来宾中院一审查明,2012年3月20日,良塘乡龙林村思光屯村民蒙桂由与本村村民莫某因土地纠纷发生争吵,并扭打起来,蒙桂由气不过,便把事情告诉了自己的亲戚。

得知蒙桂由受欺负后,3月22日,蒙桂由的大哥蒙桂然、小弟蒙三宝以及亲戚莫海荣、莫海华等4人回到来宾,并携带杀猪刀、牛角刀等到姑姑家商量事情。蒙桂然提议先让村委会干部出面处理调解,并让亲戚带上凶器,若是莫某不付医药费就动手。当日下午3时许,村干部应蒙桂然的邀请组织双方各派两名代表到村头的晒谷场调解纠纷。蒙三宝和亲戚莫海荣、莫海华、谭龙、谭飞、谭冠录等人携带杀猪刀、牛角刀等凶器尾随蒙桂然到晒谷场,莫某的亲友韦某仕、韦某桂也跟随到晒谷场。

岂料,在晒谷场上,身藏凶器的蒙桂然和莫某突然吵起来,并掏出牛角刀猛刺莫某腹部,莫某跑离晒谷场。蒙桂然和同伙立即持刀追撵。韦某仕、韦某桂见状上前阻止,结果二人被蒙桂然等人乱刀砍、刺倒在晒谷场边上。随后,蒙桂然等人又追上莫某继续砍和刺,致使莫某、韦某仕、韦某桂3人死亡。案发后,蒙桂然、蒙桂由和谭飞、谭龙、谭冠录先后向警方投案。

来宾市中院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蒙桂然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到案的其余4名被告人也一同被判刑。宣判后,蒙桂然提出上诉。2014年10月27日,自治区高级法院作出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并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蒙桂然死刑。

最高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蒙桂然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其因土地纠纷结伙持械行凶,并致3人死亡,犯罪手段残忍,情节恶劣,后果极其严重,系主犯,虽有自首情节,但不足以从轻处罚。一审判决和二审裁定认定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量刑适当。最高法院作出裁定:核准广西高院的刑事附带民事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