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上货车被砸车主2次聚众堵路索赔 致使交通堵塞

13.02.2015  10:47

路上货车被砸,报警后一时找不到砸车人

搬来“夫妻档”“父子兵” 车主2次聚众堵路索赔

最终肇事者因聚众扰乱交通秩序被判刑

        广西新闻网 -当代生活报讯(记者 卢荻 通讯员 何家银)来自灵山的陈军潮等人因被村民用石头砸坏车前挡风玻璃,为了达到当场索赔目标,不听公安民警多次劝告,居然两次用车堵路,致使交通堵塞2个多小时,近百辆汽车不能通行,结果当场索赔无果,却将他们自己送进了班房。近日,由横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横县人民法院一审以聚众扰乱交通秩序罪分别判处陈军潮、陈吉新有期徒刑1年;判处张翠玲有期徒刑8个月,缓刑1年。

        去年4月3日晚7时许,被告人陈军潮驾驶1辆小货车搭载其妻张翠玲,沿103省道(邕蒲二级公路)由灵山往南宁方向行驶,至横县新福镇彭岭村委路段时,被该村村民方某用石头砸坏车前挡风玻璃。陈军潮当即靠边停车,并质问方某为何砸车,方某又砸坏其车窗及右后视镜后逃跑。陈军潮遂打电话报警,同时让张翠玲打电话告知其父陈吉新,张翠玲便电话通知陈吉新带几个叔伯兄弟过来。接到报警后,横县公安局新福派出所的2名民警到场处置,陈吉新也召集陈某灵、陈某勇等人一起赶到现场。陈吉新要求民警尽快找出砸车者并赔偿,民警因暂时未找到砸车的方某,要求陈军潮、张翠玲到派出所办理受案登记相关手续,但他们执意要求找到砸车者并得到赔偿后才离开现场。当晚9时30分,3个被告人带着同村几十名兄弟,将三轮摩托车开到103省道上与小货车并排停放,并一起站在道路上阻碍交通。经现场民警及在维持秩序的新福镇政府有关工作人员劝阻,他们仍不愿意离开,还阻止民警对现场堵塞交通情况进行拍照。约10分钟后,陈吉新将三轮摩托车驶离道路,并要求警方在半个小时内解决赔偿之事。当晚10时许,陈吉新再次将三轮摩托车开上103省道停放,故伎重演,导致该路段交通堵塞2个多小时,近百辆汽车被堵。直至次日0时20分,增援的民警赶到现场后,陈军潮才劝说陈吉新将三轮摩托车撤离,该路段才得以恢复通行。

        横县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陈军潮、陈吉新、张翠玲结伙聚众堵塞交通,并抗拒、阻碍国家工作人员依法维护交通秩序,致使103省道彭岭村委交通阻塞,情节严重,且系首要分子,3个被告人的行为均构成聚众扰乱交通秩序罪,遂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