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四类社会组织降低准入门槛 直接登记手续简化

13.01.2016  10:50

  昨日上午,记者从南宁市民政局了解到,《南宁市四类社会组织直接登记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近日经南宁市政府审定通过,南宁市对符合条件的四类社会组织实行直接登记将更为规范,同时降低了准入门槛并简化登记手续。

  社会组织发展亟须政策规范

  近年来,南宁市社会组织增长速度较快,2015年南宁市新登记成立社会组织691个,社会组织总数已达4093个。2015年,自治区出台了《广西四类社会组织直接登记管理暂行办法》,南宁市对行业协会商会类、科技类、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等四类社会组织,开展了直接登记试点工作,但在登记工作中遇到诸多困难和问题。

  “大家知道四类社会组织能够直接登记了,但是对于符合直接登记四类社会组织条件的认定规范和操作程序,还有些模糊。”南宁市民政局民间组织管理办公室主任雷先生表示,如何让四类社会组织直接登记政策科学落地,亟须出台相关政策文件予以进一步明确和规范。

  四类社会组织直接登记更规范

  根据《办法》,今后符合认定标准的行业协会商会类、科技类、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四类社会组织,在办理成立、变更和注销登记时,可以直接向民政部门申请,不再需要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需要征询有关部门或者单位意见的,由民政部门作为登记管理机关出具征询函。对于其他不属于直接登记的社会组织,仍实行双重审查登记管理。

  在直接登记社会组织事中事后综合监管方面,四类社会组织实施直接登记后仍需接受行业主管部门的具体指导,登记管理机关会同行业主管部门和相关职能部门建立健全社会组织监督管理体系,并明确各自监管职责。

  降低准入门槛和简化登记手续

  对于社会组织登记门槛高、注册登记难的问题,《办法》提出了降低准入门槛、简化登记程序的措施。如实行“一业多会”,同一行政区域、同一行业内可以成立若干个业务范围相同或相似的社会团体,保持良性竞争。

  此外,根据同时审定通过的《关于加强社会组织建设与管理的意见》,南宁市级民政部门将根据教育、卫生、文体等社会组织前置审批和监管权限下放实际,依法推进落实相应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权限的委托下放。同时加大基层社会组织登记改革,降低城乡社区等基层社会组织登记门槛。另外,由于取消了社团筹备登记、业务单位审批及资金验证环节,相应的登记材料也有所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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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类直接登记社会组织的范畴

  行业协会商会:指从事相同性质经济活动的经济组织或有关单位,为维护会员共同利益而自愿组成,实行行业服务和自律管理、依照章程开展活动的社会团体。

  科技类社会组织:以促进科技发展和进步为目的,专门从事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成果转让、科技咨询与服务、科技成果评估、科学技术知识传播与普及等业务的社会组织。组织形式主要有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

  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指以特定公益慈善为目的,为社会公众和社会发展提供公益慈善和社会服务的社会组织。组织形式有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基金会。

  城乡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指面向乡、镇(街道办事处)和社区,为满足城乡社区居民生活需求、促进社区和谐发展,以开展社区便民利民服务为主要内容的社会组织。组织形式有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

      (记者 廖欣 通讯员 雷元坤)

编辑:梁丽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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