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州县检察院推行社会风险研判报告制度补足社会管理短板

07.03.2016  11:38

  广西检察网3月7日讯(通讯员黄思政    廖维玉)“经济形势运行趋于复杂化,很多民间资本找不到合适的投资项目,非法集资、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类刑事案件有增多趋势,涉案金额逐渐增多,需要引起高度重视。”日前,全州县检察院一份题为《关于非法集资、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类刑事案件增多的问题应引起重视》的研判报告得到了该县公安局领导的重视。 

  2016年2月,全州县检察院办案人员在日常执法办案中发现,随着经济走势的复杂化,该县很多民间资本谋求不到出路,一些非法集资项目打着高息、高回报、稳定收益的幌子招摇过市,严重扰乱金融秩序。该院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于2016年2月提交了《关于非法集资、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类刑事案件增多的问题应引起重视》的风险研判报告提交到该县县委、政府主要领导手中,引起了领导的重视。该县随后组织当地相关职能部门加强防范非法集资、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法制宣传活动,开展了为期1个月的专项整治行动,提升了群众对于非法集资、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违法犯罪活动的认知水平。 

  据悉,近年来,该院结合执法办案工作实践,紧紧围绕影响经济社会发展的问题、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以及强化法律监督主题等,深入开展社会风险排查研判活动,不仅成为该院执法办案的一条“铁规”,也勾画出一道亮丽的风景线。该院近年来深入开展社会风险排查研判工作,有针对性地提出预警方案和对策建议,共撰写和报送专题和综合研判报告11余份,成为上级机关和地方各部门的重要决策参考依据。 

  “推行社会风险研判报告制度是检察机关充分参与社会管理创新活动的重要手段之一,结合执法办案,发现社会风险信息,及时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履行职责,避免一些隐患性问题扩大化。”该院检察长王唐飞介绍说。 

  (作者单位:全州县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