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梧县检察院积极开展社区服刑人员脱管漏管专项检察活动取成效

08.05.2015  11:11

  广西检察网5月8日讯(通讯员  韦肇生  杨金龙)近日,在苍梧县人民检察院的监督下,该县司法局依法建议苍梧县人民法院对社区矫正人员陈某阳撤销缓刑,根据法院的裁定,陈某阳已被押送到监狱服刑。

  社区矫正人员陈某阳,因犯赌博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0元。在接受社区矫正期间,陈某阳因吸食及非法持有毒品,先后两次被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并脱离监管。苍梧县人民检察院在对社区矫正工作的日常监督过程中获悉此情况后,及时向该县司法局发出检察建议书,督促该局依照《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向原判人民法院提出撤销缓刑建议书,接到建议后,苍梧县人民法院依法作出了撤销陈某阳缓刑的裁定,近日,罪犯陈某阳被押送到监狱服刑。

  据了解,自最高检以及区检察院4月份开展部署社区服刑人员脱管、漏管专项检察活动以来,该院认真结合监外执行检察工作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通过全面核查摸底;加强与司法行政机关、公安机关等执行机关协调沟通;走访、约谈查阅等方法加强对社区服刑人员脱管漏管专项检察,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社区矫正检察工作体制机制,促进社区矫正活动依法、公正、规范进行,确保社区服刑人员脱管漏管专项检察活动取成效。

  (作者单位:苍梧县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