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选派参与社区矫正工作监狱戒毒人民警察培训班顺利举办

20.11.2014  12:08

       10月30日上午,伴随着自治区司法厅选派113名监狱戒毒人民警察参与社区矫正工作的交接仪式顺利完成,为期四天的选派参与社区矫正工作监狱戒毒人民警察培训班圆满结束,选派警察们正式奔赴全区113个县(市、区)司法局开展为期一年的挂职工作。

 

  本次岗前培训是一次岗前培训、“战前练兵”,主要目的是对即将参与社区矫正工作的113名监狱戒毒人民警察进行一次系统的社区矫正业务培训,让警察们尽快熟悉政策,尽早进入角色,尽力探索机制,尽职做实工作,积极稳妥地推进社区矫正工作,不断提高我区社区矫正执法规范化水平。

 

  自治区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梁振林出席培训班开班仪式并作动员讲话,自治区司法厅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辛卫红主持开班仪式,自治区监狱管理局党委副书记、政委李健,自治区戒毒管理局党委副书记、政委张子先出席开班仪式。梁振林副厅长指出,要充分认识选派监狱戒毒人民警察参与社区矫正工作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做好社区矫正工作的责任意识。选派警察要切实转变对社区矫正工作的认识,增强干好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自觉认真地学习社区矫正工作的相关规定,熟悉掌握社区矫正工作流程,成为社区矫正工作的行家里手,为社区矫正工作作出自己的贡献。梁副厅长要求,要全面落实工作职责,不断提高社区矫正工作法治化、规范化水平。选派警察要加强学习,真正掌握社区矫正工作的本领,要主动作为,切实发挥监狱戒毒人民警察的突出作用,要严于律已,充分展示监狱戒毒人民警察的良好形象。梁副厅长强调,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选派监狱戒毒人民警察参与社区矫正工作持续健康发展。要从全区司法行政工作发展大局出发,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切实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加强内部资源整合,实现优势互补,合力推动我区社区矫正工作科学发展。

 

  在培训过程中,为了让选派监狱戒毒人民警察参与社区矫正工作更加顺利推进,进一步破解我区社区矫正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深入推进我区社区矫正工作,梁振林副厅长组织召开了工作座谈会,进一步明确派出单位和挂职单位在选派工作中的职责,并就如何破解当前我区社区矫正工作存在的主要困难、如何建立推选派监狱戒毒人民警察参与社区矫正工作长效机制工作进行讨论并达成共识。自治区戒毒管理局张子先政委组织召开了戒毒系统选派警察座谈会,看望选派警察并组织大家学习梁副厅长的动员讲话精神,再次进行岗前思想动员。

 

  各市司法局分管社区矫正工作领导、政治部主任、社区矫正工作科科长和选派的113名监狱戒毒人民警察参加了此次培训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