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为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夯“地”基

02.04.2015  01:34
  3月16日,福建省政府出台《关于贯彻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严守2020年前全省耕地保有量不低于1910万亩、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1710万亩红线。《意见》强调,加强耕地保护政策和制度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全面落实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领导干部离任审计制度。
    《意见》确定了一系列国土资源工作任务,包括:划定永久基本农田,确保现有耕地面积基本稳定、土壤质量不下降;规范耕地占补平衡,严格实行耕地“占一补一”、“先补后占”和“占优补优”;加强耕地质量建设,开展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行动,采取综合措施提高耕地基础地力,提升产出能力;对占用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的,推行剥离耕作层土壤再利用制度,开展补充耕地土壤改良和培肥。
      《意见》要求加快农田基础设施建设,着力解决农田灌溉“最后一公里”问题;按期完成全国高标准农田建设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任务,实施新增6亿斤粮食生产能力建设项目;通过项目实施,建成一批灌溉水源稳定、田间设施完善、规模化、集中连片的高产稳产粮田;大规模改造中低产田,提高土地利用率,充分挖掘粮食增产潜力,增加粮食产量;加大山垅田复垦改造力度,2015年~2018年,每年复垦抛荒山垅田20万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