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土地变更调查引入“红黄牌”

09.01.2015  01:34

  2014年12月17日,福建省国土资源厅发出《关于进一步规范做好年度土地变更调查工作的通知》,决定建立“红黄牌”制度,对年度土地变更调查成果存在重大质量问题整改不到位的,给予黄牌警告,限期整改到位;对拒不整改的,出示红牌,严肃处理,确保变更调查数据的现势性、真实性和严肃性。
  福建厅明确,对国土资源部外业核查中发现重大质量问题,被评定为质量不合格的,直接出示红牌。被出示红牌的县(市、区),省国土资源厅将严肃处理,对涉嫌强令、授意土地调查人员篡改调查资料、数据或编造虚假数据的有关人员,提请当地纪检监察部门按《土地调查条例》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同时对作业单位进行通报,5年内不得在省内承担土地调查相关业务。
  福建厅要求,各市、县(区)国土资源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有效的工作机制,按照“分工协作、多方参与、各司其职、分口把关、共同负责”原则,严格规范做好变更调查工作。县级国土资源部门要按时上报调查成果,对成果质量负责。设区市级国土资源部门对县(市、区)工作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组织人员对重点疑问图斑进行实地复查,对上报成果认真审查把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