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开展省级空间规划试点

08.12.2016  11:32
    11月25日,福建省政府印发《福建省级空间规划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提出通过试点形成具有推广价值的省级空间规划编制办法,建立地理国情监测服务于空间规划编制的常态化机制。此举是贯彻中央关于深入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战略部署、落实《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福建)实施方案》的举措之一。
    福建省提出,以县级行政区为基本单元,充分应用测绘地理信息技术,科学进行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合理划定城镇开发边界、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三条红线和城镇、农业、生态三类空间,制定差异化空间综合功能管控措施,有机整合各类空间性规划核心内容和空间要素,统筹布局城镇发展、土地利用、海洋开发、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发展、人口集聚、公共服务、生态环境保护、社会管理等任务,形成融发展与布局、开发与保护为一体的“一本规划、一张蓝图”。
    福建省确定了7项试点工作主要任务:
      开展空间规划试点重大技术专题研究。今年年底前完成全省统一的空间规划目标指标体系,全省统一的空间规划用地分类标准,县域城镇、农业、生态三类空间比例测算指标体系等重大技术专题应用攻关;2017年年底前完成空间规划基础信息平台总体框架及软件开发重大技术专题应用攻关。
    编制试点县(市)空间规划。今年年底前完成永春县、永安市、霞浦县县级空间规划试点,编制形成县级“一本规划、一张蓝图”。
    编制试点市空间规划。组织宁德市辖各县(市、区)编制空间规划工作,2017年6月底前叠加形成地市级“一本规划、一张蓝图”。
    研究制定省级空间规划编制办法。2017年年底前完成省域“一本空间规划、一张布局总图”的路径和方法研究编制,总结形成省级空间规划编制办法;指导市县落实省级空间规划明确的管控指标和要求,统筹安排各类用地。
      研究制定空间规划基础信息平台总体框架及软件开发。2017年12月底前,推进规划数据坐标系统、用地分类标准、规划制图标准等方面的统一,研究制定空间规划基础信息平台总体框架及相关数据和接口标准,开发相关软件。
    总结空间规划试点经验。在试点市县空间规划编制工作经验基础上,总结形成福建省开展省级空间规划的总体思路和对策建议,连同试点市县空间规划文本和总图、省级空间规划编制办法和省级空间规划基础信息平台总体框架等,经研究审定后上报国家。此项工作2017年12月底前完成。
    编制省域空间规划。指导推动全省所有市县开展空间规划试点工作,探索完善上下结合的空间规划层级叠合路径,争取2020年12月底前完成福建省域空间规划编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