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离家出走娘家婆家内斗 造成一人死亡一人重伤

19.08.2015  09:49

宜州

女子离家出走 娘家婆家内斗

事件造成一人死亡一人重伤,三人被判刑

广西新闻网 -南国早报记者  苑长军  通讯员  陈忠强

宜州女子邓某负气离家出走,引发婆家和娘家矛盾加深,最终酿成悲剧:她亲娘被其丈夫砍死;她家婆被其“继父”砍成重伤。事发后,邓某的丈夫、小叔子和“继父”吴某分别被判处三年九个月有期徒刑至无期徒刑不等。8月17日,邓某的“继父”吴某被送进监狱服刑

1      祸起萧墙

吴某今年50岁,家住宜州市洛西镇某村。多年前,他与离婚的韦某同居,但两人没有办理婚姻登记手续。邓某跟着母亲韦某和“继父”吴某一起居住,后与同村的梁某谈恋爱并登记结婚。不过,邓某与梁某结婚,遭到她母亲强烈反对。由于气不过母亲干涉婚姻,邓某负气离家出走,至今未归。

邓母韦某以为女儿出走系女婿指使,遂对女婿怀恨在心。2009年8月10日,韦某携带一把镰刀,来到女婿梁某家的水田,辱骂、追打亲家婆。同在水田插秧的梁某及其弟弟,看见母亲被辱骂和追打,立即联手殴打韦某。其间,梁某使用随身携带的刀子,连捅岳母数刀,导致其当场死亡。事后,梁某两兄弟落网。

2010年3月,河池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刑事附带民事判决:被告人梁某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被告人梁某的弟弟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8年;被告人梁某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死者韦某的家人经济损失23431元;被告人梁某的弟弟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死者韦某的家人6694元。

一审宣判后,被告人梁某两人以及三名原告人均不服判决,全部提出上诉。2010年8月13日,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