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拟在青秀区开展过期药回收工作 南宁市民点赞

24.03.2018  19:19

  药品过期了,放在家里不安全,又不知道送去哪里,最后只好像丢垃圾一样丢进垃圾桶。对待家里的过期药品,很多人都有过这样的无奈。3月19日至21日,市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组织对《关于建立过期药品回收长效机制的议案》开展议案调查工作,通过走基层和开座谈会等方式,摸底南宁市过期药品回收以及处理的基本情况,跟踪监督该件议案的办理情况。

  目前,结合南宁实际情况,在国家尚未出台家庭过期药品回收的相关法规前,今年,南宁市初步拟定选取青秀区作为试点,开展家庭过期药品回收等活动。

  社会现象

  过期药当垃圾丢弃

  实际生活中,大多数家庭都会常备药品,有时候这些药品被我们放着放着,过期了都不知道。面对过期药品,许多人的做法是将其随意扔掉。连日来,记者跟随《关于建立过期药品回收长效机制的议案》调查组走访青秀区和西乡塘区,社区居民普遍表示,从未听说过过期药品可以回收的事情,也没有特别考虑过过期药品的丢弃。

  市民吴燕琼女士表示,平时,她给孩子准备了不少感冒发热的常用药,也给老人准备了一些呼吸道感染方面的消炎药。以退烧药布洛芬为例,药店里的布洛芬有瓶装的和盒装的两种,瓶装的价格实惠但一瓶有50片,孩子高烧时每次只用一片半,这些药开封后因没有使用完或者保存不善等情况,常常失效了都不知道,发现后只能当过期药处理。市民邱越则认为,造成家庭存量过期药的原因,和市民消费观念有关。一些普通病症,为了减少上医院排队看诊的麻烦,不少家庭会选择在家门口就近的药店买药。一些药店不拆散卖药,市民只能整瓶整盒整袋购买,另外,一些持有医保卡的老年朋友遇到药店做促销活动时,常常会大量囤药,久而久之,家中药品就堆积过多,出现药品从未开封就过期的情况。

  根据2016年6月14日公布的《中国过期药品回收白皮书(2004至2014)》,我国约有78.6%的家庭备有小药箱,有82.8%的家庭没有定期清理过期药品的习惯,有90.1%的被调查者有将过期药品随意丢弃的经历。但较为尴尬的是,截至目前,国家尚未出台回收家庭过期药品的相关法规。

  代表发声

  建立回收长效机制

  过期药品回收包括医疗废物和家庭过期药品。在现实生活中,医疗机构的医疗废物包括过期药品的回收已有对策,并在有关部门监管下进行。但对于家庭过期药品回收,这块领域却依然存在法律法规的立法空白。

  2017年,市民苏女士就通过市长热线“12345”咨询,南宁市是否有家庭过期药品的回收机构,并建议南宁市尽快建立家庭过期药品回收的机制。今年年初召开南宁市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期间,黄孝林等11位代表提出《关于建立过期药品回收长效机制的议案》。

  他们表示,由于缺乏完善的回收机制,很多家庭过期药品被作为生活垃圾处理,造成的环境污染是不可忽视的。如果过期药品被不法商贩通过低价收购后翻新上市,不仅扰乱了市场秩序,还严重危害百姓身体健康。为此,代表们提出,南宁市要建立过期药品回收长效管理机制。政府要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市民对过期药品的认识,制定相关制度对医疗机构医疗人员开药量加以限制,避免大药方的出现。同时,代表们还建议出台定点回收过期失效药品的管理制度,明确统一回收的时间、对象、定点单位和相关管理措施,建立过期失效药品集中销毁制度等。

  探索尝试

  南宁做出积极努力

  过期药品的危害不言而喻,但是令人尴尬的是国家尚未出台回收家庭过期药品的相关法规,主要靠着地方出台相关的规定来回收和销毁过期药品,为规范家庭过期药品的回收和处置,南宁市做了一些有益的尝试。

  南宁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表示,早在2013年,南宁市就曾指导本土药品连锁零售药企连续3年实施家庭过期药品的回收工作尝试。比如,在2017年指导了老百姓大药房与广药集团在青秀区举办了“家庭过期药品回收公益活动”,倡议“开展将过期药品回收,推进群众科学合理用药”。

  通过开展这样的活动,市民正确处理过期药品的意识得到了有效提高,但受限于回收点数量不够和人力、资金投入不足等因素的影响,药品回收互动持续时间不长。同时,截至目前,由于过期药品回收工作没有相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可依据等因素,建立过期药品回收机制的问题始终没有得到根本解决。

  今年1月,南宁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南宁市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把过期药品回收作为其中一项重要工作,将开展家庭过期药品回收等工作,从药品流通源头到回购环节进行整改创新,尽量减少过期药品造成影响和危害。

   最新进展

  统筹全局解决问题

  在《关于建立过期药品回收长效机制的议案》座谈会上,针对目前南宁市初步拟定选取青秀区作为开展家庭过期药品回收工作试点,居民和企业代表都对这项民生工程点赞,同时,他们也提出了自己一些思考。

  社区居民代表赵蕾提出的问题很有代表性。她说,南宁市七个城区五个县,地域较广,人口众多,一旦建立回收机制,那么遴选多少个过期药品回收点才适合?回收过期药品如何清点和移交?回收点回收过期失效药品后是不能马上销毁的,在销毁前如何做到妥善保管不至于失控?防止回收药品再次流入市场,监管到位尤为重要。此外,如何鼓励老百姓将家庭过期药品送到回收点等,都是需要政府和有关部门在制定决策前思考的问题。

  药业连锁零售企业的代表们则表示,当前,南宁市处理医疗卫生的垃圾点设在横县,距离市区较远,集中销毁费用为每吨3500元至4000元,运费另计,对于家庭过期药品的集中销毁处置,如果费用单靠企业来承担,不利于长期开展工作。他们提出,政府是否考虑为居民“埋单”,市政府财政是否对这项工作开展给予财政保障?

  面对这些现实问题,市政府和有关部门也做出积极回应。他们表示,在探索制定《回收家庭过期药品试点工作方案》时,将明确规定过期药品统一回收日、收回类型、定点回收机构以及相关权责。

  同时,他们还表示或将选取管理范围、诚实守信的药品零售连锁企业门店和单体药店,作为定点回收单位,持续推进过期失效药品定点回收工作,并由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对定点单位进行日常监管,落实统一定点标示、统一制度管理、统一服务规范、统一年度考核“四个统一”原则,对定点单位实行动态管理,年底统一对定点单位进行总结考核;对管理不善、问题严重的定点单位及时取消定点资格。

  除此之外,他们提出回收过期失效药品后统一运至专门的危险废物处理场所进行处理,从源头上避免过期药品污染环境,让这项工作真正具备建立长效机制的条件。

编辑:赵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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