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家车用打车软件接单被查处 司机不服提交申辩书

06.08.2015  10:15

  网传的交通违法行为通知书

  8月4日,一张罚单引起了市民的关注,一辆私家车通过打车平台接单营运,送乘客到达火车东站进站口时,被运管处逮个正着,面临3万元的罚款。昨日上午,市运管处通报了这起私家车非法营运首例案件进展情况。目前,当事人已向运管部门提交陈述申辩书,运管处将在法定期限内作出相关处理。运管处同时表示,首张罚单仅是开始,接下来还将继续严查私家车通过软件平台进行非法营运行为。

  首例查处  私家车通过打车软件接单送客

  8月4日,一张交通违法行为通知书在南宁多个QQ群热传。这张交通违法行为通知书显示,一辆桂A籍小轿车于7月31日通过去哪儿网打车平台,搭载两名乘客从民族大道广源国际到南宁市火车东站进站口,乘客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支付运费19.3元。该车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就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有关规定,南宁市道路运输管理处拟罚款3万元。通知书的落款时间为“2015年8月4日”。

  5日上午,南宁市运管处通报称,网传的交通违法行为通知书属实。7月31日上午9时27分,市运管处执法人员联合南宁市火车东站交警、派出所等部门在火车东站周边例行检查时,发现当事人潘某驾驶一辆小轿车搭乘两名女性乘客到达火车东站进站口,其中一名女性正和潘某“拿着手机在那里对账”。

  发现可疑情况后,执法人员立即上前调查发现,潘某当天驾驶桂A4××××小轿车通过某打车平台应租了两名乘客。市运管处执法人员在对司机、乘客笔录和电子视频等证据收集完毕后,按照执法程序和规范对该车进行了暂扣处理。

  车主表态  当场陈述申辩其不属非法营运

  南宁市运管处政策法规科科长杨燕燕介绍说,桂A4××××小轿车涉嫌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南宁市运管处依法对当事人潘某开具了《交通违法行为通知书》,并依法告知当事人潘某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和组织听证的权利及时限。

  据悉,当事人潘某在8月4日接收《交通违法行为通知书》后,当天就提出了陈述申辩要求,并提交了陈述申辩书。在这份手写的陈述申诉书中,当事人认为自己的行为“不属于非法营运”,并列举了多条理由。

  杨燕燕表示,南宁市运管处执法人员将根据当事人陈述申辩情况进一步了解案件情况,作出《陈述申辩笔录》。由于案件情况复杂,运管处将在法定期限内,根据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制度,研究决定该案件的性质,并作出相关处理。“处理结果出来后,如果认定其行为是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就会给当事人下达《交通违法处罚决定书》,如果当事人有异议可以申诉或行政诉讼。

  仅是开始  运管处将继续严查此类违法行为

  此次被查的潘某是通过“去哪儿网”手机APP中的“车车”功能揽客,而这项可提供接送机、接送火车等打车服务的功能目前只和有资质的汽车租赁公司或车队合作,并不对私家车主开放。潘某也承认自己将车辆挂靠在租车公司后从事运营,但车辆行驶证上的内容显示,这辆车依然是潘某的私家车。

  据介绍,由移动端平台+汽车租赁企业车辆+第三方劳务派遣司机构成的租约车服务被业内形象地称为1+1+1,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多地都出现私家车通过挂靠混入运营的现象。而南宁的情况同样不容乐观,有业内人士称,目前南宁市本土租车企业挂靠车辆占比较大,“软件平台上有很大一部分都是私家车,都是通过租车公司挂靠”。

  今年7月27日,南宁市交通运输部门首次就打车软件官方表态,明确表示,私家车接入打车软件平台运营属于非法营运。南宁市运管处副主任林文表示,此次是南宁交通部门官方表态后开出的首张类似罚单,但2015年1月至今运管部门查扣的约70辆非法营运私家车中,已经发现多辆通过互联网打车平台从事非法营运的车辆。接下来,运管部门将继续加大与公安、交警等部门的合作,对重点客运场所、出入城点从事专车运营的车辆持续地开展专项整治。并对确实存在非法营运事实的车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进行处罚。 (记者 王志鹏 文/图)

编辑:梁丽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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