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廉租房公租房纳入统一管理 下月起“并轨”
下月起南宁廉租房公租房“并轨”
●“两房”统称公租房,实施统一管理、统一配租
●今年全市将推房源约9211套
《南宁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于明年1月1日起施行。新《办法》将把公租房与廉租房纳入统一管理,这意味着廉租房和公租房正式进入“并轨时代”,并轨后统称为“公共租赁住房”,即“公租房”,至此“廉租房”一词在南宁将成为历史。
那么,“两房并轨”之后,报名申请程序有没有变化?给老百姓带来哪些实惠?
并轨 建设统一申请程序
为什么要并轨?南宁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租赁科相关负责人解释称,廉租房和公租房都属于保障性住房中的租赁房,但面向群体不完全一样。以往两种房源需要分别申请、排队和管理。但并轨后,两种租赁房合二为一,符合条件的都可以申请,又可通过适度调整租金,一定程度上解决保障房退出难的问题。
“以往,受限于两种租赁房的准入门槛、保障标准不同,不能调剂使用,一定程度上造成资源的闲置浪费,‘两房并轨’更有利于房源的合理利用。”该相关负责人说,“两房并轨”后,整合两种保障性住房资源,建立统一的申请受理渠道和程序,实行梯度保障,合理确定轮候排序,优先满足低收入家庭的基本住房需求,并实行货币补贴或租金核减、物业费补贴等优惠政策,体现了社会公平和社会救助的积极效应。
租金 与地段、楼层有关
并轨后,公租房的租金有何变化?该相关负责人介绍,全市公租房租金标准分5个档次,不同地段、不高楼层的标准也有差别,但社会投资建设的项目租金要比政府投资建设的租金高,政府投资建设的公租房项目实施政府定价,社会投资的则实行政府指导价,其租金标准可在政府投资的公租房租金标准基础上上浮15%。如租住一套50平方米的公租房,最好地段的最好公租房月租最高715元,最少的租金也仅为两三百元。
按照以前保障房政策,对因收入等情况发生变化的老百姓,需要退出廉租房后再申请公租房保障,这给老百姓带来了不必要的麻烦。并轨运行后,原廉租房对象即便是收入提高了一些,通过适度调高租金,保障家庭仍可以居住在保障房中,继续享受保障。
面积 60平方米以内为主
至于房屋面积和户型大小,该负责人表示,公租房主要以60平方米以内的小户型为主。“以前,廉租房建筑面积控制在50平方米以内,并轨后,增加了10平方米,老百姓住得宽敞些了。”
据介绍,“两房并轨”后,新建成的公租房建筑设计要符合国家、自治区有关规定和技术标准,综合考虑住宅使用功能和空间组合、居住人口及构成等要素,合理确定套型比例和结构,单套建筑面积严格控制在60平方米以内。
值得一提的是,在申请房源上给老百姓提供了更大的选择余地,比如房源分布上更为广泛,选择空间更大。
分配 优先安排低收入家庭
并轨运行后,公租房的供应对象覆盖分散供养、最低收入、低收入、中等偏下收入、新就业大中专毕业生和外来务工人员住房困难家庭。分配时,首先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并且对他们实行租金核减、租赁保证金的减免和物业费补贴的优惠政策。
此外,在审核时限上从原来50个工作日(不含公示期25天)缩减到40个工作日(不含公示期10天)。有效期上统一限定为3年,原来廉租房有效期为1年,公租房有效期为2年。即有效期过后,都需重新审核准入。
提醒市民,市住房部门根据公租房房源供应情况,向社会公布受理期限。申请人应当在受理期限内向户籍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申请人应当在填报申请表格中,如实填报自己的家庭收入情况、住房情况和婚姻状况等,不得提供伪造、虚假的证明材料,否则5年内取消购买保障房资格。
温馨提醒
一问:
申请条件有哪些变化?
答:对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取消了农业户口、居住满一年以上和无违反计划生育规定的限制,同时加入自有汽车的限制条件,即户籍在本市城区范围内,并且在本市城区范围内居住;经民政部门认定属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分散供养的特困人员或者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或者等于本市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百分之五十的家庭;无自有汽车。
申请人单身的,除需要符合前款规定条件外,还应当年满三十五周岁;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分散供养的特困人员不受年龄限制。
对中低收入、新就业大中专毕业生、外来务工人员住房困难家庭,取消了财产之和的核定。
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从原来的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或者等于本市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倍提高到1.5倍。单身人员的申请,从原来的25周岁降低到23周岁。新就业大中专毕业生申请,在本市累计缴纳社会保险费从需要满1年降低到满6个月。
外来务工人员住房困难家庭从原来的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或者等于本市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倍提高到1.5倍。允许年满23周岁单身人员的申请,在本市累计缴纳社会保险费从需要满2年降低到满1年,与本市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从3年以上降低到1年。
二问:
今年有多少套公租房推出?分别有哪些项目?
答:2015年全市已经具备分配入住条件的公租房和年内即将竣工并预计可以达到分配入住条件的公租房约9211套,分别是保利城配建项目、荣和MOCO配建项目、康岭花城、凤岭佳园(32#楼)、凤岭北三期、北湖北路(1~4#楼)、昆仑大道(1、2#楼)以及富乐新城(1~6#楼)共8个项目。部分项目在分配时,因房源调剂,套数会略有变化,以市住房保障部门最终公布的数据为准。(记者 凌剑伊)
[责任编辑: 胡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