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总局:严查533名税务干部违规插手涉税中介经营

19.10.2015  13:01

今年以来,驻税务总局纪检组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清理规范国务院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的通知》,深入开展违规插手涉税中介机构经营活动的清理工作。

截至当前,全国税务系统已严肃处理27个省(市)的533名税务干部违规插手涉税中介经营活动的问题;责成58家单位收回出租或无偿提供给税务师事务所使用的办公用房;清理10个单位与税务师事务所食堂搭伙问题;整顿10个单位与税务师事务所的经费、车辆、人员搭伙问题;取消2个省的2家税务师事务所执业资格。

积极作为,推动落实主体责任。纪检组长冯惠敏约谈税务总局分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对划清职责、落实主体责任、强化涉税中介机构监督管理、认真开展清理整顿等工作提出了明确具体的要求。纪检组还先后约谈了10个省局党组书记、局长,督促其加大整治力度,切实履行治理税务干部插手涉税中介机构牟利问题的主体责任。同时,开展警示教育,及时点名道姓地通报税务系统发生的涉税中介违纪违法案件,不断传导压力。

加强制度规范,持续开展清理整顿。税务总局党组高度重视涉税中介清理工作,总局领导多次作出批示,专题研究有关问题。制定印发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严禁违规插手涉税中介经营活动的通知》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再次开展“涉税中介”自查清理工作的通知》,明确清理目标、工作重点和工作职责,部署全系统持续开展对涉税中介的整治工作。出台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规范涉税鉴证服务严禁强制代理的通知》,对涉税中介开展相关业务进行了规范。税务总局有关职能部门还对涉及税务中介服务行业的文件进行了清理,目前已清理、废止(或修改)发文92份。

强化监督检查,抓早抓小防止问题扩大。今年以来,组局联合有关单位对10个省份“红顶中介”自查清理工作进行抽查,走访41个基层单位,察访纳税人和税务人员200多人次。9月份,成立14个工作组对全国38个单位实施专项检查,采取暗访、电话回访、张贴公告、接受举报、检查制度落实情况、抽取中介机构股东和报销费用数据等多种手段,认真摸排税务机关和税务人员的相关问题线索。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要求和整改时限,做到自查自纠、边查边改。并根据情况开展谈话提醒,防止一些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扩大。

针对薄弱环节建章立制,对税务人员从投资就业、接受服务、获取经济利益、帮助涉税中介机构非法获取利益、插手中介经营活动等方面提出了“5个严禁”;对税务机关领导干部从报告、回避、职后从业限制等方面制定了“3项制度”;对税务机关从规范问题线索管理、严格脱钩改制、加强涉税中介监管等方面明确了“3项职能”,彻底斩断税务机关和税务人员与涉税中介的利益链条。

下一步,组局将继续深化监督检查,督促主责部门严格落实主体责任,通过两个责任主体的共同努力,进一步提升清理工作力度、扩大工作效果。(驻国家税务总局纪检组监察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