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峰区检察院“立体化保护机制”让聋哑人重新“说话”

25.12.2015  23:47

  广西检察网12月25日讯(通讯员  朱程路)为进一步保障社会弱势群体的合法诉讼权益,维护司法公平,提高司法公信力,桂林市秀峰区人民检察院在办理聋哑犯罪嫌疑人刑事案件的过程中,构建“立体化保护机制”,维护聋哑人的合法诉讼权益,让聋哑人重新“说话”。 

  据悉,该院从受理聋哑犯罪嫌疑人刑事案件开始就立即启动“立体化保护机制”。该院首先马上尽可能与聋哑犯罪嫌疑人的父母、成年亲属联系,让聋哑人的亲属可以及时了解涉案人的基本情况,同时该院充分发挥聋哑人亲属的教育、感化作用,从而有区别于普通刑事案件的办理,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尽量以挽救为主,充分贯彻法律对于聋哑人保护的司法精神,同时聋哑人的亲属也可以起到维护聋哑人的合法诉讼权益的作用,搭建检察机关与聋哑人交流的桥梁。 

  在无法联系聋哑犯罪嫌疑人亲属的情况下,该院还通过与桂林市聋哑学校的老师建立专业翻译服务提供机制。通过聘请经验丰富、翻译水平高的聋哑老师在检察机关进行讯问调查过程中全程参与翻译,从而将聋哑犯罪嫌疑人的供述和辩解能够准确、清晰的反映到讯问笔录中,对于聋哑犯罪嫌疑人的辩解,该院要求承办人要充分重视,通过审查案件当中的其他物证、书证、监控录像等客观性强的证据是否能够与聋哑犯罪嫌疑人的有罪供述相互印证,从而达到司法公正。 

  该院还通过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对公安机关的侦查监督职能维护聋哑人的诉讼权益。在案件审查过程中,重点审查公安机关在所有讯问过程中是否聘请了专业的聋哑翻译人员提供翻译服务,翻译人员是否对讯问笔录进行了核对并签字确认。该院还邀请聋哑老师通过对公安机关的讯问同步录音录像审查聋哑人讯问过程与聋哑人的手势语言是否一致,从而采信讯问笔录。 

  “聋哑人是社会的弱势群体,他们在社会上生存找工作要比一般人更难,因此我们办理聋哑人案件不能仅仅局限于案件本身,更应当对聋哑犯罪嫌疑人依据法律精神给予特殊保护,保障聋哑聋哑犯罪嫌疑人的诉讼权益。”该院刘副检察长说道。 

  (作者单位:桂林市秀峰区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