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实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办法》立法调研组到湖南省开展立法调研

29.09.2015  13:52

  为推进《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立法项目调研工作,进一步提高立法质量,2015年9月14-16日,自治区老龄办主任、民政厅党组成员梁丽玲率领立法调研组赴湖南省开展立法调研工作。厅法制处、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处、自治区老龄办相关领导和工作人员参加了调研。

  14日下午,调研组与湖南省老龄办进行了老年人权益保障立法工作经验座谈会。会上,湖南省老龄办相关领导向调研组详细介绍了湖南省老年人权益保障立法的进展情况、修订历程、立法注意事项等立法工作经验。随后两省参会人员就立法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和近年来老龄工作遇到的新形势、新情况,尤其是两省的居家养老服务发展、养老信息平台建设、老年协会扶持等问题进行了热烈的讨论。

  15-16日,调研组分别到湘潭市、长沙市的居家养老服务信息平台、社区养老服务示范点进行了实地考察调研。

  下一步,调研组将认真研究此次调研成果,将兄弟省份的成功经验和好的做法与我区实际相结合,进一步修改、完善好《实施办法》立法项目草案初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