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纪委下发《关于做好“五一”端午期间坚决反对和纠正“四风”问题的通知》

29.04.2015  15:17

  “五一”小长假和“端午节”即将到来,市纪委28日下发《关于做好“五一”端午期间坚决反对和纠正“四风”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从严格责任落实,严明纪律要求,严肃执纪问责,完善长效机制四个方面提出具体要求,强调全市各级党委(党组)和各县(区)纪委、市纪委各派驻机构要认真贯彻中央纪委监察部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深入纠正“四风”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一步严明作风建设,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坚决防止“四风”反弹,过一个风清气正的节日。

  《通知》明确,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严格落实有关作风建设要求,及早入手、提前预警,抓早抓小,对出现的问题敢抓敢管,及时提醒,坚决纠正。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把纪律挺在前面,认真分析查找“五一”、端午前后本县区本单位“四风”问题的表现形式和特点,做到早部署、早提醒、早预防、早检查,进一步加大明察暗访力度,对顶风违纪问题严查快处,真正把纪律立起来、严起来,执行到位。

  《通知》指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深入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自治区党委、市委关于加强作风建设、持续纠正“四风”的各项要求,继续盯住具体问题,严禁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款购买赠送粽子节礼;严禁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和现金、实物;严禁私用公车外出旅游和探亲访友;严禁大办婚丧喜庆借机敛财。

  《通知》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采取专项检查、明察暗访、公开举报电话信箱网站等方式方法,重点对公款旅游、公款购买赠送粽子节礼等“四风”问题和发生在基层和群众身边的生冷硬推、吃拿卡要等作风方面的突出问题开展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小官巨腐等基层腐败问题。对顶风违纪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做到严查快办、铁面执纪、点名道姓、绝不姑息,坚决防止不正之风纠而复发、反弹回生。坚持“一案双查”,对出现严重顶风违纪问题、“四风”问题禁而不绝的,或对“四风”和腐败问题听之任之,或者压案不报、有案不查,甚至袒护包庇的,坚决严肃问责,不仅要追究直接责任,还要追究领导责任;不仅要追究党委主体责任,而且要追究纪委监督责任。

  《通知》强调,各级各单位要紧密结合“四有”主题教育实践活动,联系各部门各单位实际,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健全厉行勤俭节约、反对奢侈浪费、加强作风建设等各项规章制度,进一步完善督办、通报、监督制度,充分发挥群众监督和媒体监督作用,以刚性的制度规定推动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