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问“12份笔录10份存疑”

15.12.2014  13:10

  12份笔录中,10份被疑为警方伪造,四川商人李永奎就此状告南充市西充县公安局,要求撤销与之相关的行政处罚。一审败诉,二审南充市中院确认警方“程序缺乏正当性”,改判商人胜诉。(12月14日《南方都市报》)

  12份笔录10份存疑,警方公信力何在?令人蹊跷的是,警方一审居然胜诉,法院的公信力何在?好在二审改判李永奎胜诉,算是为法院赢回一点脸面。然而公众依然有三个问题需要追问:第一,警方为啥要伪造笔录?第二,一审法院为啥会判警方胜诉?第三,李永奎的损失谁来负担?尤其是其父亲因此事此前已喝农药自杀身亡,此案该如何了结?

  警方伪造笔录,涉嫌关照“自己人”。案卷资料显示,李永奎与经营驾校的王某发生纠纷,警方调查有多人受伤。然而,为啥警方单单拘留李永奎,却不拘留王某?一个巴掌拍不响,李永奎一个人怎么能发生纠纷?发生纠纷难道是李永奎一个人的错?王某是经营驾校的,驾校与警方之间千丝万缕的联系,大家都心知肚明。

  一审法院“葫芦僧判断葫芦案”,涉嫌官官相卫。既然司法鉴定12份笔录中10份存疑,而且警方对此并未提出异议,但一审法院不在解开疑问上下功夫,而是顾左右而言他,认定李永奎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判处李永奎败诉。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属于公安管辖的范围,怎么成了法院判案的理由?这既是越俎代庖,更是乱用法槌。

  因为发生纠纷,因为被拘留,因为打官司,李永奎的工厂停产至今,李永奎的父亲撒手人寰,其物质上的损失、精神上的伤害谁来埋单?虽然二审法院做出最终判决——撤销一审法院的行政判决,撤销警方对李永奎的行政处罚决定,当初针对笔录的8000元司法鉴定费由警方承担,但这远远弥补不了李永奎的损失和伤痛。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核心是四句话: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请问在此案件中,警方和一审法院是如何严格执法的?公正司法体现在哪儿?社会呼唤公平,百姓痛恨不公。法治是百姓维权的最后一道防线,司法不公是最大最严重的不公平。让群众从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需要相关部门对“12份笔录10份存疑”的相关问题作出经得起检验和追问的回答。(毛开云)

编辑:覃凤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