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举行第一次全体会议

29.09.2015  11:01

  9月28日,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召开。会议由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谢寿堂主持,副主任赖贵寿、袁曼虹、温守荣、廖洪涛、刘雄、阮兆丰,秘书长周如斯出席会议。

  副市长刘为民,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周腾,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黄建波,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不是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市人大各专委、常委会各部门副处级以上干部,各县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工委)负责人,部分市人大代表和乡镇人大主席列席了会议。

  本次常委会会期3天,会议主要是听取和审议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代表出缺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2014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和市人大常委会专题询问调研组的调研报告,并进行专题询问;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2015年南宁市本级预算第二次调整方案的报告和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报告;听取和审议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南宁市志愿服务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办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我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南宁市乡村旅游发展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南宁市与马达加斯加共和国塔那那利佛市建立友好城市关系的议案;审议《南宁市西津湿地公园管理条例(草案)》(一审);审议《南宁市制定地方性法规规定(修订草案)》(一审);审议《南宁大明山管理条例(草案)》(一审);审议《关于修改<南宁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等九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草案)》;审议《南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审议决定与国外城市缔结友好关系规定(草案)》(二审);审议《南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提高常委会会议质量办法(草案)》(二审);审议人事任免职议案;其他。

  第一次全体会议上,还进行了联组审议,专题审议和表决南宁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代表出缺情况的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