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北区检察院负责人逐级签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17.03.2015  21:39

  

  广西检察网3月17日讯(通讯员  蔡新根 梁盈光)为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确保干警廉洁从检、公正司法。近日,港北区检察院举行责任书签订仪式。党组书记、检察长与分管领导、分管领导与部门主要负责人逐级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此次责任书签订强调领导干部在履行职能工作中做到自身正、自身净、自身硬,责任人在任职期间,必须履行“一岗双责”,在抓业务的同时,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领导责任和个人责任。同时,责任书还明确责任人在履行责任中,必须自觉接受各方监督、自觉服从组织年终考核、届中考核和抽查考核,如违反责任造成不良后果需要进行责任追究的,必须服从组织的调查和处理。

  签订仪式上,该院检察长要求充分认识签订责任书的目的意义,自觉履行“一岗双责”制度,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与贯彻落实全国、自治区、贵港市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相结合,深入查找在党风廉政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制定相应的整改措施,确保干警清正、机关清廉、检务清明;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与检察工作相结合,贯穿检察工作始终;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与高检院开展的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活动和自治区政法委开展的“执法为严、司法不公”专项整治活动相结合,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提高执法公信力。

  据悉,近年来,港北区检察院党组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与自身反腐败工作,年初坚持层层签订责任书,每年党组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研究会议2次以上,并坚持主要领导带头上廉政党课,带头参加教育,主动接受监督,落实上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年年被评为优秀,实现了建院19年来无干警违纪违法问题。

  (作者单位:港北区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