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部署功能饮料类保健食品专项整治行动

13.03.2017  23:32

      近日,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下发通知,决定从2017年3月至12月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对功能饮料、口服液等类保健食品专项整治。

      此次专项整治突出重点内容、重点单位和重点品种,有效打击违法,树立规范典型。一是针对许可资质、产品来源合法性、产品质量、标签标识、广告宣传等方面,重点整治非法经营、非法添加、假冒伪劣、夸大宣传等群众反映强烈问题;二是在每个市选定50-70家(全区共800家)保健食品经营企业为重点检查单位,并加强对超市、百货店、居住小区市场等保健食品经营的检查力度,强化县、乡(镇)集市等区域保健食品经营监管;三是重点针对饮料、口服液类保健食品,将缓解体力疲劳、增强免疫力等功能类和营养素补充剂保健食品列为重点检查品种。同时,结合专项整治,将选出一批规范经营单位列入2017年度保健食品诚信经营“红名单”。

      通过开展功能饮料类、口服液类等保健食品专项整治,对我区流通领域保健食品进行全面检查,全面排查风险隐患,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创建经营企业示范单位,强化社会监督和企业自律意识,为广大群众提供安全、放心的保健食品消费场所,保障我区保健食品食用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