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曝60米大道人行道车位被商家圈占

22.01.2015  14:51

  河池日报讯(见习记者龙招江)近日,有网友“兜兜豆豆”在河池“网络问政”专区发帖反映,我市城区城西60米大道人行道上贤士别苑楼下,有几个停车位,停车时遭人阻拦。为此,网友质疑该处是否属公共资源,停车泊位为何给商家来管理,希望相关部门核查,以维护市民的权益。
  
  1月14日早上,记者在网友反映的路段看到,该路旁的人行道上确实划有不少停车位,也的确有商家用各种方法占据车位:有的商家在公共停车位上摆放椅子;有的则摆放禁止停车警示牌;有的甚至直接在停车位上写“本店专用停车位”。
  
  “这里明明就是公共的停车位,大家都可以停车,商家竟然这样将公共停车位据为己有,实在不太像话。”对于将公共人行道上的停车位“私有化”的做法,附近一些居民感到十分不满。他们认为,公共停车位属于公共资源,并不是商家的“自留地”,任何人都享有使用权,商家没有道理“独霸”。
  
  据了解,在该路段人行道划车位的商家一共有3家。记者随机走进一家店内咨询情况。该店主表示,由于店里每天都有许多客人开着车来消费,需要停车,而附近的市民将车辆停在其店门前的停车位上,一停就是大半天,甚至有些留着过夜,导致生意受到影响。
  
  “门前这人行道是我们商户自行出钱修建,人行道上的车位,按照与市政管理部门签订的协议规定,我们有权优先使用和管理。”该地一KTV老板如是说。
  
  随后,记者就此问题采访了市市政管理局。市政管理处一负责人在接受记者电话采访时称,网友提到的该段人行道确实为周边几家商户自行出资修建和改造,并与市政部门签订有建设和使用协议。
  
  该负责人称,协议中明确提出商家自愿出资硬化、美化改造人行道,人行道上的停车泊位优先供商户自用或客户使用,但不得收取费用或转租收取费用。
  
  同时,关于网友提到的停车发生冲突的问题,市政部门将会汇同执法部门到现场了解情况,制定有效措施,避免类似问题出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