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4类企业可享受稳岗补贴

22.01.2015  16:32

广西4 类企业可享受稳岗补贴

 

自治区人社厅联合财政厅、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委近日下发通知,对于实施兼并重组企业、化解产能过剩企业、淘汰落后产能企业、国务院和自治区批准的其他企业这4类企业,若采取有效措施不裁员、不减员,稳定就业岗位,可给予稳定岗位补贴。

据介绍,人社部门将按这些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50%给予稳岗补贴,所需资金从失业保险基金中列支,由企业当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申请。稳岗补贴主要用于职工生活补助、缴纳社会保险费、转岗培训、技能提升培训等相关支出。稳岗补贴政策从2015年1月1日起执行至2020年底。

 

附件:关于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就业岗位有关问题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