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广西壮族自治区粮食局关于做好广西“粮安工程”粮食仓储设施智能化升级改造项目和广西优质粮食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

27.03.2018  20:42
 

南粮食〔2018〕24号

 

各项目实施县(区)粮食局:

  现将《广西壮族自治区粮食局关于做好广西“粮安工程”粮食仓储设施智能化升级改造项目和广西优质粮食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桂粮发〔2018〕13号)转发给你们,请根据文件要求做好相关工作。各县、区粮食局需将相关表格于每月18日前将纸质版(盖章)及电子版同时分别报送至市局相关科室,其中表1、2、4报送至粮食流通与科技发展科,表3报送至粮食监督检查科。

 

  附件: 广西壮族自治区粮食局关于做好广西“粮安工程”粮食仓储设施智能化升级改造项目和广西优质粮食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桂粮发〔2018〕13号)

 

  

南宁市粮食局 

2018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