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粮食局转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粮食行业项目资金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

25.05.2018  03:45
 

南粮食〔2018〕37号

 

各县(区)粮食局,市级国有粮油承储企业:

  现将《广西壮族自治区粮食局办公室转发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粮食行业项目资金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桂粮办发〔2018〕85号)转发给你们,请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做好相关项目资金使用的管理工作。

 

 

南宁市粮食局 

2018年5月21日

 

  请点击查阅: 《广西壮族自治区粮食局办公室转发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粮食行业项目资金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桂粮办发〔2018〕8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