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2017年粮食直补订单收购总量129500吨

11.07.2017  22:04
 

  根据自治区粮食局、财政厅、发改委、物价局、农业厅、工商局、农发行广西分行等七部委联合印发的《2017年对我区种粮农民实行直接补贴与储备粮订单粮食收购挂钩实施方案》(桂粮发【2017】30号),2017年对种粮农民实行直补订单粮食收购,其中南宁市2017年粮食直补订单收购总量129500吨,增补青秀区列入直补订单县范围。具体收购任务为:青秀区2000吨,邕宁区18500吨,武鸣区8000吨,横县19000吨,宾阳县52000吨,上林县24000吨,隆安县6000吨。

  直补订单粮食收购价格为:普通早籼稻2.62元/公斤,普通中、晚籼稻2.74元/公斤,早籼优质稻和专用稻2.76元/公斤,晚籼优质稻2.92元/公斤。与去年相比,普通早籼稻和优质稻调低了0.06元/公斤,普通中晚籼稻调低0.04元/公斤。

  直补标准每公斤0.24元;直补资金通过“一折通”兑付。

  调整直补对象为:在直补订单县(市、区)内种植粮食并按直补订单粮食收购计划销售粮食给政府制定的收购企业的一般种粮农户以及家庭农场、专业大户(种植面积50亩以上)、农民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新型粮食经营主体,即直补对象除了往年的一般种粮农户外,今年增加了家庭农场、专业大户(50亩以上)、农民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新型粮食经营主体。

  对不同的直补对象采取不同的计划分配办法。对于一般的种粮农户的售粮计划的落实,仍按往年办法由村委会根据种粮农户的实际种植面积、粮食产量、商品量等情况分配落实到户;但对新型粮食经营主体售粮计划的落实,则由乡(镇)人民政府直接安排、直接发证。同时明确乡镇人民政府要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售粮计划的真实性、合理性、合法性负责。

  直补资金预拨比例由去年的70%调高到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