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区精准扶贫建档立卡工作进展情况的通报

07.11.2014  20:32

 

桂开办发〔2014〕125号

关于全区精准扶贫建档立卡工作

进展情况的通报

 

各市、县(市、区)扶贫办:

  为加快推进建档立卡工作,确保工作能够按相应的时间节点保质保量完成,近期自治区扶贫办采取对各市、县(市、区,以下简称县)的工作进行督查、抽查的方式,大力推动建档立卡工作,各市、县工作质量有所提高,进度有所加快。现将工作情况通报如下:

  一、建档立卡工作进展情况

  截至9月20日,贫困户识别情况,全区12401个村完成了公告,识别出531万人,占全区634万贫困人口的的83%。贫困村识别情况,已有1100个乡(镇)完成乡(镇)审核和公示,85个县完成了县级公告;识别出4300个贫困村,占识别总数的86%。

  二、基本做法

  (一)规范操作流程,提高识别质量。各地根据实际,积极探索研究具体的识别办法,为实现精准识别提供了有益经验。如龙胜县贫困户识别专门制定的“六不准六不评”细则,增强了操作性和针对性;把五保户、低保户纳入了总体的贫困人口范围,为下一步精准扶贫打下了基础。贺州市平桂管理区的档案整理规范,应有的资料都完好保存,目录清晰,装订有序,确保识别过程的真实性。融安县在工作中,把好调查、审核关,重点对贫困农户属性、家庭人口、人均纯收入等方面进行审核修改,使贫困人口信息填报准确无误,确保识别对象不错位,不缺位,针对村民代表不一定熟悉其他屯的情况,采取先召开屯级户主会议,评选出本屯贫困户后,再上报村民代表大会进行评议和审核的做法,从而减少了不公正现象的发生。

  (二)签订目标责任状,保障工作顺利推进。为全面完成建档立卡工作,一些市、县采取了签订目标责任状的方式,明确目标,落实好责任,扎实推进工作。如河池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与各乡(镇)签订责任状,明确要求各县人民政府根据考核结果,对工作做得好、按质按时按量完成目标任务的乡(镇),将给予表彰;对工作推进不力、未达到责任目标要求的乡(镇)将通报批评;对工作出现“优亲厚友”、“信息虚假”、“拆户、分户和空挂户”,搞平均分配等现象,造成严重影响,引发社会不稳定因素的要进行问责。

  (三)落实好结对帮扶工作,发挥驻村干部的积极作用。为更好地了解建档立卡工作进展情况及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及时帮助解决问题,各地相应地做好派驻驻村工作队工作。如德保县制定《关于印发<在精准扶贫中开展干部结对帮扶工作方案>的通知》,明确处级干部和科级以下干部的帮扶任务、制定了帮扶目标和责任。平果县制订了干部结对帮扶贫困户脱贫工程实施方案,根据贫困户的贫困状况和原因,制定详细的帮扶规划,选准帮扶路子,实施“一户一策”的帮扶措施,并对帮扶情况进行动态管理,全程跟踪。柳城县每个村委都派驻美丽乡村(扶贫)工作队参与建档立卡工作,同时各乡(镇)将乡(镇)领导和干部分组,实行分片挂钩包干制,挂钩组负责所挂村委建档立卡工作。天等县由县长和各乡(镇)长担任建档立卡工作第一责任人,以村工作队和村委会干部为主体,形成驻村工作队,到各乡(镇)、村开展结对帮扶活动,有效发挥了驻村工作队的作用。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工作进展仍存在不平衡的现象。目前进度较快的市、县贫困户和贫困村识别都已完成,个别进度较慢的市、县贫困户识别第二次公示还未全部完成,贫困村识别还未完成乡(镇)审核、公示。如梧州、贺州市已经全面完成识别工作,而个别市的工作严重滞后,如桂林市。

  (二)宣传发动工作不够到位,部分农户认识有偏差,影响工作顺利推进。部分市、县没有深入各乡镇、村屯进行宣传发动,导致农户对建档立卡认识不到位,思想上存在偏差,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工作的顺利进行。如部分农户担心漏了家底,不愿意如实报告收入情况,有瞒报、谎报、虚报信息的现象,影响了信息采集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一些农户认为被确定为贫困户后会得到很大的利益,不管符不符合条件,都争当贫困户。

  (三)程序不够规范,识别不够准确。一些市、县没有严格按照程序进行识别,工作不够到位、识别不够精准。一些乡镇未召开民主评议就进入公示环节,没有相关的村级会议记录、图片和档案资料,贫困户的名单由村干内定,严重违反了操作流程。

  (四)档案管理不够规范,资料不够完整。部分县、乡(镇)、村(屯)没有按实施方案有关要求整理档案,档案管理不够规范,材料不够齐全,有缺少相关记录的情况。

  (五)贫困户数据采集的完整性、准确度方面有待加强。一些农户家庭的主要劳动力由于外出务工,留在家里的是一些老人和孩子,给数据采集工作带来了一定的难度。如:家庭人均纯收入等重要数据很难准确计算。

  (六)一些驻村干部和乡镇干部责任心不强,影响工作质量。部分市、县的驻村干部和乡村干部缺乏责任心,没有掌握工作程序,导致工作进展缓慢;一些村干部没有让群众充分参与建档立卡工作,有代替群众填写申请表的现象,对于外出务工的农户,驻村干部、乡(镇)干部、村干部没有做到电话联系并采集信息,导致农户信息失真,工作质量不高。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各市、县要加大力度,加快推进建档立卡工作,确保工作如期完成,具体要求如下:

  (一)继续加大督查工作力度,严防走形式。各市、县要组织督导组到各乡镇、深入村屯、农户家中进行走访督查,对不按识别程序、方法和操作步骤的坚决进行整改,减少和化解群众间的矛盾,防止上访事件发生。

  (二)落实职责,签订责任状。各县要签订责任状(责任状模式不作统一要求,各地根据实际自行拟定),进一步明确精准识别建档立卡的责任主体和有关的程序要求。杜绝走过场,严禁优亲厚友,严防富人戴帽、穷人落榜,严禁提供虚假信息,严禁拆户、分户和空挂户等现象。

  (三)积极总结和推广建档立卡工作经验做法。各市、县在建档立卡工作中,要善于探索体现智慧且让当地老百姓认可的做法,使群众在理念上有所转变,产生较好的辐射作用,同时使群众获得自尊自信。各地要积极总结经验做法,收集建档立卡典型案例,为今后总结建档立卡工作打下基础(自治区将编印建档立卡典型案例集,请各市县及时收集建档立卡典型案例, 并于2014年10月中旬将本市县建档立卡典型案例电子版发送到[email protected] 邮箱)。

  (四)指导落实帮扶责任人和制定帮扶计划。各市、县要充分发挥驻村工作队作用,指导制定具体、可行的帮扶措施,督促落实好驻村工作队和帮扶责任人,激发他们的工作热情,发挥他们在建档立卡工作中的积极作用。

  (五)加快推进贫困村、贫困户信息采集与录入工作。相对全国较快的省份,我区的进度确实是慢了一点,为此我们一定要下大力气,在确保质量的基础上,加快信息采集和录入工作速度,确保今年10月底完成信息录入并实现与全国同期联网运行。

 

广西壮族自治区扶贫开发办公室

2014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