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财政厅党组研究部署财政系统党建工作全面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

24.07.2018  11:30

  2018年7月4日,自治区财政厅党组书记、厅长关礼主持召开厅党组工作例会,研究部署全区财政系统机关党建工作。会议听取了厅机关党委、贵港市财政局关于2018年度机关党建工作情况的汇报,要求全区各级财政部门相互学习借鉴机关党建的好经验好做法,认真抓好机关党建工作,全面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 

自治区财政厅党组书记、厅长关礼主持召开厅党组工作例会

  会议强调,持续加强全区财政系统机关党建工作,要以习近平党建思想为指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砥砺前行。 

  一是要强化大局意识,狠抓政治建党。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有关加强和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规定以及自治区有关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的规定,将这两个规定要求细化落实到机关党建和业务工作各个方面,推动机关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在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在党中央和全党的核心地位上走在前头、做出表率,确保财政各项工作始终坚持正确政治方向。特别是按照总书记赋予广西的“三大定位”新使命和“五个扎实”新要求来做好各项财政工作。 

  二是要强化制度建设,切实履职尽责。把党章作为党员干部经常性的学习内容,加强党的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基本制度的学习教育。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持续深入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教育。加强党建促脱贫攻坚力度,开展党支部与贫困村党组织共建互帮活动。树立“党旗引领,科学理财”品牌,引领工青妇群团组织创新工作方式。推进财政文化建设,举办多种主题活动,弘扬财政正能量。坚持党管意识形态原则,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和话语权。 

  三是要强化执纪监督,增强制度约束。全区各级财政部门党组织要及时把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特别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两个责任”分解落实到位,开展责任落实情况检查,量化责任目标考核。机关纪委要定期和不定期组织开展执纪监督、作风督查、效能检查,对“三公”经费使用、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纠正“四风”特别是扶贫领域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进行专项检查,以达到正风肃纪、倒逼问责、动真碰硬的目的,持续增强财政部门党组织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能力。 

  四是要强化责任担当,落实“一岗双责”。全区各级财政部门党组织务必要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将全面从严治党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评。班子成员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将管事与管人相结合、管权与管责相结合,构建党组书记、机关党委书记、党支部书记“三级书记牵头抓党建”的工作格局,进一步密切党群关系、干群关系,提高基层党组织的公信力和满意度。 

  五是要强化领导带头,抓好“关键少数”。全区各级财政部门领导干部要做到亲自分解任务、亲自部署工作、亲自检查落实、亲自解决问题。领导干部要模范带头执行党的纪律,严格依纪依规办事,自觉接受党内监督、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使权力在阳光下运行。领导干部要敢于担当、敢于监督、敢于同错误思想和不良行为作斗争,坚决纠正各种不正之风,以领导干部的良好形象带动机关作风转变。 

报送单位:机关党委      编辑:耿学昌

 

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