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区国土资源系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集体约谈会召开

09.02.2018  19:26

2月8日下午,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党组在南宁召开全区国土资源系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集体约谈会,认真贯彻中央、自治区党委关于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部署要求,督促各单位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党组书记、厅长陈建军,厅党组成员、自治区纪委派驻自治区国土资源厅纪检组组长陈子建出席会议并讲话。厅党组副书记、副厅长谢瑾瑜主持会议。

陈建军指出,要明确任务要求,切实把主体责任记在心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是党章规定的政治责任。要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必须首先要搞清楚、弄明白自己担负着什么责任,真正做到职责明、任务清。各单位党组(党委、总支、支部)在党风廉政建设中承担的主体责任,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七个方面:一是组织领导之责。二是维护党纪之责。三是作风建设之责。四是防治腐败之责。五是教育管理之责。六是检查考核之责。七是支持保障之责。

陈建军强调,要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多措并举,切实把主体责任落到实处。主要在四个方面抓紧抓实。一要建运行约束之制。各单位要认真分析本单位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进一步完善“签字背书”、工作报告、述责述廉、廉政谈话、约谈提醒、巡察监督、考核评价、追责问责等保障制度和措施。二要强巡察监督之剑。各市局党组要在主动接受和配合厅党组开展巡察的同时,充分运用好巡察监督这把“利剑”,加强对所辖单位的政治巡察,发现被巡察单位存在的问题,并督促其认真抓好整改。三要带清正廉洁之头。领导要充分发挥“头雁效应”,坚持率先垂范,在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和廉洁自律方面,标准要更高一些、要求更严一些、行动更快一些,以自身的清正廉洁带动党员干部廉洁从政。四要立追责问责之威。各单位对从严治党不力、主体责任不落实的,要严肃问责追责。要坚持落实“一岗双责”、“一案双查”,对发生腐败案件和违纪行为的,既要追究当事人责任,也要倒查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切实通过严肃问责传导压力,倒逼主体责任落实。

陈子建提出四个方面意见:一是要从党的前途命运的角度来认识全面从严治党极端重要性。二是严格遵守政治纪律。三是要从政治上把握“四种形态”。四是要切实坚守廉洁纪律。

会上,陈建军与各市国土资源局主要负责人签订了党风廉政责任状。

厅机关各处室、直属单位主要领导,各市国土资源局主要负责人、派驻纪检组长参加会议。